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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安徽农业大学繁昌创新港预计2026年在校师生约600人左右,2027年在校师生约1800人左右,2028年在校师生约2700人左右,在校学生人数随年度招生、宿舍调整动态变化;出租标的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已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及消防验收备案等;钢混结构;通电。5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所在楼层
面积(㎡)
评估价值(元)
3年期租赁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自由竞价时间
N0122FCZZ261762
商业配套用房1
2/3
22.34
20,106
2,000
2026年9月4日09:00至2026年9月18日09:00
N0122FCZZ261763
商业配套用房2
81.44
67,431
6,000
2026年9月4日09:30至2026年9月18日09:30
N0122FCZZ261764
商业配套用房3
68.74
49,494
4,000
2026年9月4日10:00至2026年9月18日10:00
N0122FCZZ261765
商业配套用房4
127.27
109,962
10,000
2026年9月4日10:30至2026年9月18日10:30
N0122FCZZ261766
商业配套用房5
128.70
88,032
8,000
2026年9月4日11:00至2026年9月18日11:00
(二)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三)经营业态:
1、生活服务类(理发、手表、眼镜、服装(饰)、家电及手机等销售与维修);
2、文印类(传媒广告、打字复印及照相);
3、蛋糕、面包、茶饮品、冷饮、袋装零食、咖啡项目;
4、生活用具(用品)维修等。
不得从事生产加工、网吧、娱乐、医疗、电玩、计生、刺青(文身)及其他有噪声、异味、污染环境等不适合在高校周边举办的项目;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的具体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见本合同附件)。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2、承租方应当在办理完毕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完成标的装修及正式营业工作,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标的装修和营业时间的安排。
3、意向竞租方如需勘察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三、出租方
安徽农业大学
四、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出租标的合同年度租金的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竞租方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和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有提供虚假材料、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意向竞租方、与其他意向竞租方恶意串通、竞得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等行为,否则,需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因手续不全导致无法经营或被行政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食品安全、环保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食品安全事故、环保污染等导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全额赔偿相关损失。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对出租方的其他资产或设施造成损失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全额赔偿并原样修复;拒不修缮赔付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全部差额损失。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自接收房屋及附属设施时至归还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独立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确保租赁期满日即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撤场或搬迁补偿要求。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保持房屋装饰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房屋及装潢,不得留存物品和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回,承租方所属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清理出场(逾期未清理出场的,出租方有权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9)意向竞租方承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校园活动,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
(二)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租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b.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承租资格并成为标的承租方;
c.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张经理 0553-7711688)咨询。
2、承租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线上报名时提交《承诺函》原件。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 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九)交易时间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500元;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六、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53-7711688
传 真:0553-7711988
联系地址:繁昌区繁阳镇钢铁厂小区17号楼1楼(原繁昌区建投办公楼)
安徽农业大学繁昌创新港5处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03-承诺函.pdf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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