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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配套用房等10个物业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608HN3079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挂牌
起始日期
2026年8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9月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三亚市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评估价(元/首年)
挂牌价
(元/首年)
竞租
保证金
(元)
1
标的1(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1427.44
308328
90000
2
标的2(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816.67
176401
50000
3
标的3(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682.33
147384
45000
4
标的4(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507.88
109703
30000
5
标的5(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600.66
129743
40000
6
标的6(地下一层客运站配套用房)
375.33
81072
25000
7
标的7(1# 楼一层售票厅)
752.83
451698
130000
8
标的8(3a# 一层门厅)
48.74
29244
9000
9
标的9(3a# 二层办公区)
620.79
335227
100000
10
标的10(3b# 一层出站厅)
210.11
126066
各标的具体位置详见附件:《标的示意图》
租赁期限
5年
免租金装修期
地下层3个月、地上层2个月(包含在总租赁期内),同一承租方同时租赁多个标的,可按就高原则实施免租期政策。
租金递增
方式
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随自然年递增1.5%
租金支付
先付后用。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首季度租金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后续每季度租金于上一季度租金到期前15日支付。
租赁押金
首年一个季度租金作为租赁押金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
优先权
否
标的概况
项目位于吉阳区育新路与育秀路交叉口(三亚站西侧),为三亚夏日站综合体配套交通枢纽单元,总建筑面积22792.96㎡(地上建筑面积2028.81㎡、地下建筑面积20764.15㎡)。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客运售票厅、候车厅、进出站大厅、换乘通道、停车场、办公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各功能区主要分布在综合体1#楼、2#楼、3a#楼、3b#楼地上、地下建筑内。
租赁用途
各标的不设定固定业态限制,意向承租方可结合市场需求自主规划合法经营项目。所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及属地监管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29日
评估机构及估价报告编号
海南鼎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琼鼎铭房估字【2026】第 0416-2 号
招租方基本情况
招租方
情况
基本情况
招租方名称:三亚交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6MAA98JUT75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王斐
招租方承诺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方决策文件
三亚交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26年第16期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为企业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征信报告;
(二)承诺函:承租方已清楚了解、自愿接受本交通枢纽项目的原始属性及周边的环境因素,承租期内因政府重新规划、为满足公共利益而调整用途等因素影响,导致标的物业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撤出,并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或相关补偿。
2、同一主体可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物业竞价,但需对每个标的单独提交报名材料、单独评审;
3、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5、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计算首季度租金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应维持现有标的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该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9、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10、其他未尽事宜按《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按《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意向承租方可到现场查看商铺及周边环境情况,对套内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自我判定,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周边环境及使用性质为由提出退租。项目建筑面积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量报告为准,如房产测量报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各标的不设定固定业态限制,意向承租方可结合市场需求自主规划合法经营项目。所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及属地监管要求。
4、承租方需无条件遵守物业各项管理规定。
5、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影响项目其他业主(商铺)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标的物业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海南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海南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租人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三亚市吉阳区育新路与育秀路交叉口(三亚站西侧)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6年9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个人征信报告;
4.承诺函:承租方已清楚了解、自愿接受本交通枢纽项目的原始属性及周边的环境因素,承租期内因政府重新规划、为满足公共利益而调整用途等因素影响,导致标的物业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撤出,并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索赔或相关补偿。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资料备阅。
竞价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6年)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8月19日9:00
9月2日9:00
2000
120秒
9月2日9:10
1000
9月2日9:20
9月2日9:30
9月2日9:40
9月2日9:50
9月2日10:00
9月2日10:10
9月2日10:20
9月2日10:30
附件下载
《承租申请表》
《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三亚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标的示意图》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 (0898)88986505、(0898)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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