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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21间等商铺单间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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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21间等商铺单间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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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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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21间等商铺单间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QY202605HN1091-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长挂牌,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7月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14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定安县映斗路东侧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挂牌月租金(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月)

加价

幅度(元)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

1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1号招租

141.29

2386

5000

20

9:00

2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1号招租

170.68

2825

5000

20

9:05

3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2号招租

139.17

2395

5000

20

9:10

4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6号招租

48.33

980

2000

10

9:15

5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7号招租

336.67

5128

10000

50

9:20

6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8号招租

354.01

5392

10000

50

9:25

7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19号招租

249.07

3878

10000

50

9:30

8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0号招租

190.36

3215

10000

50

9:35

9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2号招租

61.11

1197

2000

10

9:40

10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3号招租

182.9

3089

10000

50

9:45

11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5号招租

129.74

2233

5000

20

9:50

12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126号招租

175.29

2901

5000

20

9:55

13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12号招租

253.71

2880

5000

20

10:00

14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13号招租

217.05

2414

5000

20

10:05

15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15号招租

274.42

3115

10000

50

10:10

16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21号招租

101.99

1255

2000

10

10:15

17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22号招租

40.42

574

2000

10

10:20

18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23号招租

138.51

1704

2000

10

10:25

19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225号招租

240.43

2621

5000

20

10:30

20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313号招租

29.43

321

2000

10

10:35

21

定安金城•金嘉房源居铺面320号招租

274.81

2352

5000

20

10:40

租赁期限

8年

租金递增方式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季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金)

单间分别招租装修期为2个月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承租押金(元)

首年2个月租金

标的概况

1、所有标的资产为商铺性质。

2、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周边有较多的市政建设,区域供水、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度较高。周边有学校、商场、医院、超市、公园、及酒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3、具体情况详细见《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

1、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铺面所在社区、物业有相关要求的(如不能经营餐饮等),也需遵循相关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或将承租的房屋用于从事经营餐饮(重油烟)、机械维修加工(大型)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商铺的实际位置,请各竞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申请竞租的商铺现场,了解商铺实际情况,包括有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即视为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若招租方无法将铺面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4、其它未尽事宜均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与资产挂牌价相同

评估基准日

2025年6月25日

评估机构

海南财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海南金嘉房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MA5TRRE96M

注册地:海南省定安县

法定代表人:刘锋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方承诺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方

决策文件

金城函〔20267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记录。

3、(1)报名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承诺书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物的维护与修缮: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物的装修与改建: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要自行对房产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不得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双方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

9、租赁价格年租金总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须有担保人。

10、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1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资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并于招租方确认踏勘,未与招租方确认踏勘的不得竞租。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并与招租方签订踏勘确认书,踏勘时间请竞租人自行与招租方预约。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招租公告期满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社会信用体系失信主体名单(主要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以及安全生产、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等记录的承诺。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字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诺书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租赁总租金的2.5%,由招租方及承租方各承担1.25%(每个标的单边不低于500元)。

竞价安排

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00(以E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具体限时竞价时间详见上表),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范本

4、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 66558010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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