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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交通集团轮渡旅游有限公司4艘船只和4座趸船分别转让
项目编号
ZZCQ20260626000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6月2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2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存放地
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4艘船只和4座趸船分别转让,均有船舶所有权证,可以过户。具体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
2、转让标的船舶磨损及外观等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船舶能否正常使用等情况需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船舶所在地认真勘验船舶现状,一切与本标的相关事项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3、转让标的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办理时间及正常营运使用需要的证件是否齐全,所有权人经营登记的相关证件是否可以转让或可以重新办理等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并办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核实确认。转让成交后,如果标的不能办理船检登记入籍或正常营运,标的不退。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船舶登记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船舶过户的相关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船舶过户资格。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已知晓该船舶过户的相关政策,并符合购买及过户的条件。如意向受让方因不符合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船舶无法办理过户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退,转让方仅履行将标的船舶交付给受让方的义务。
5、目前转让标的船体轻微老化,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见附件:船舶所有权证书)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交通集团轮渡旅游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2026.4.8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船舶竞价成交但并未签订转让协议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修理或其他处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欠费、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6、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船舶转让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8、项目结束后,转让方可为受让方提供税率为1%的交易价款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9、该标的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付、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船舶转让协议中约定。
2、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过户,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船舶营运使用的相关证件、证书等全部费用(含保险、年审或因过期产生的滞纳金等)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所发生的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船舶转让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船舶转让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船舶转让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船舶转让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邸先生18846449891、张女士18545128588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报废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6月26日09:00-2026年7月24
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船舶所有权证书(1).rar
附件:船舶所有权证书(2).rar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
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87200195、那先生0451-87200139
举报投诉电话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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