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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废旧设备及材料一批
资产属性
废旧物资
转让底价
具体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北路1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600MA6NHB669H
法定代表人
李涛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内部决策情况
经文山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2次会议通过
批准机构
文山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评估机构
云南弘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01-30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zcpg2026009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5-21
标的情况及列表
此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废旧设备及材料,主要材质有废铁、废钢、废旧电缆、废铝、废旧玻纤棉板。具体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清单。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在标的清单范围内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其中,【标的1-4】以实际过磅重量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项目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标的明细完全一致。
4.本次转让资产在交付时,涉及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和回收处理等,转让方有明确资质条件要求即: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该项目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仔细阅读附件中《安全施工协议书》(详见附件下载)内容,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成交后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7.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
8.本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9.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格的【5%】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格确定:
以《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单)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1)【标的1-4】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标的清单》内所列预付款金额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最终根据标的实际过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如预付款不足以抵扣过磅核算的交易价款时,由受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继续追加交纳预付款(以《标的清单》为准)至云交所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付搬运转让标的。
(3)如预付款抵扣实际应付交易价款后仍有剩余的,由转、受让双方在标的全部交付完成后书面确认过磅称重结果并函告云交所,云交所将于收到函件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返还余额至受让方账户。
(4)【标的5】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资产交付
1.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并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该项目所需资质,若因受让方提供的施工方资质不符合该协议书要求的,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协单位进行拆除和回收处理,并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若因受让方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符合上述协议要求的,转让方可撤销本次交易,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受让方将预付款足额交纳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安全施工协议书》的内容约定开始项目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受让方应在《安全施工协议书》约定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如因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控因素等影响需要延期,受让方可与转让方沟通,经转让方同意后可视情况对工期进行延长。如因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施工工期延长,每逾期一天,受让方须按200元/天支付转让方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及《安全施工协议书》,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已交付资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云交所按已交付资产实际成交价格的【5%】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未处理完的标的物由转让方收回自行处置。
3.受让方以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因装载、运输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自行判断自身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装载、运输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装载、运输、处置标的等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若因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本项目标的回收处置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标的1-4】应在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经转、受让双方签署“过磅单”后视为本批标的移交完成,该批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受让双方在过磅前须对磅的称重精准程度进行核验认可并签字确认。【标的5】以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为准。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以e交易系统显示交易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的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标的1-4】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支付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标的5】的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价款及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剩余的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受让方。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报名材料.pdf、标的清单.pdf、安全施工协议书.pdf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叶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25456
王经理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3层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北路106号
踏勘时间
踏勘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15187120901
特别提示
1.现场踏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登记(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签字捺手印);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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