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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傅建仁
联系电话:13508458353
特别 告知
一、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4、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具体数量、品种规格等均以评估为准。
2、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3、在清场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安全保管(被盗、受损等)责任事故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负责。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6-28 11: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2)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拍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意向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上述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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