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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资产招租(8年)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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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资产招租(8年)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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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9,940 元/月
保证金 50,000元
租赁面积1048.80m²
承租押金详见公告
租金支付方式详见公告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12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6-16 17:00:00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
0771-5885208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资产招租(8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585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海口市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 6 月 12 日至2023年 6 月16  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  6月 12 日10:00-2023年  6月  1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备注

1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资产

1048.8

19940

50元/次

50000

3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总额

8年

资产已设定有保留价,当竞价人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挂牌价+竞价阶梯)时方可成交。

 

㈡标的简况    

1.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资产

(1)交通情况

资产周边有16路、1路、22路、24路、2路、30路等众多公交线路,交通条件较好。

(2)外部配套设施情况

资产周边多为老旧住宅小区、商铺、居住人口适中,商业配套设施佳,1.5公里范围内有海口市劳拉幼儿园、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等、有海南现代妇婴医院、海口和平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龙昆南路)等,有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邻近金牛岭公园,有海口龙华鑫咏兴建商场、海垦广场、上邦百汇城等商场,生活较便利。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招租标的有不动产权证。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现场勘察地址在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1号,联系人:蓝女士生,电话:15177193366

5.资产已设定有保留价,当竞价人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挂牌价+竞价阶梯)时方可成交。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资产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住宿、公寓/不能用于从事   危险、易燃易爆行业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4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每满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5.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

7.租赁期内,因政府拆迁等原因,租赁物需要拆迁撤场的,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根据出租方的要求,无条件同意解除本合同,清场并及时归还租赁物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主张拆迁补偿或要求出租方承担其他责任。承租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应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进行装修并自行解决资产内部水、电、管道、消防安全、停车位等问题。

3.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5.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中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建设银行南宁邕州支行     

开户行:4505 0160 4256 0000 0065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6月12日10:00-2023年6月1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5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一.企业参与竞租的

1.竟租人需是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附件4)

3.现场勘察证明(附件5)

4.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5.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中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

二.个人参与竞租的,

1.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征信证明材料。

2.现场勘察证明(附件5)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朱经理:0771-5726808  蓝女士 :15177193366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x

2.标的照片.zip

3.资产租赁合同.doc

4.企业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承租方下载盖章上传).docx

5.现场勘查证明(海秀中路94-1号).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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