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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仓储
房屋:商业
1、该标的土地使用权位于龙山县里耶镇建设街,四至为北临民房,南临里耶古城遗址,东临民房,西临书院路,面积为913.74平方米,地号为130-05-02,图号为0.00—0.00,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仓储。
2、该宗土地形状为规则长方形,地质状况良好,地势平坦。该宗土地实际开发程度均为宗地红线内外五通(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无规划容积率。
1、该标的对应的土地证号为州国用(2009)第000825号,对应评估值为298,793.00元。
2、新仓库代宿舍595.35㎡房屋建筑对应的权证号码为龙山县房权证里股份制字第00013208号,对应评估值为326,657.00元;新仓库代宿舍366.08㎡房屋建筑对应的权证号码为龙山县房权证里股份制字第00013206号,现场无对应房屋,对应评估值为0。
3、新仓库代宿舍建成于1989年12月,建筑面积595.35㎡。该栋房屋呈现U形排列,南北朝向部分为2层混合结构建筑(层高3米左右),东西朝向部分为一层建筑(层高5.5米左右),该栋房屋屋顶为瓦屋顶,屋顶几处漏雨。地面为水泥,卫生间为瓷砖地面(含墙面),墙面刮仿瓷涂料,外墙面清水墙,木门木窗。现无人居住,也未堆放公司物资,处于空置状态。建筑物内配有上下水、照明电、消防等设施设备,整体使用及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转让方名称:湘西自治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974336298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楚评字【2023】第014-3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特别事项说明:位于龙山县里耶镇建设街的新仓库代宿舍房屋建筑面积366.0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龙山县房权证里股份制字第00013206号),现场无对应房屋;另一栋新仓库代宿舍房屋建筑面积595.35平方米(房屋产权证龙山县房权证里股份制字第00013208号),证载房屋设计用途商业服务,房产证填发日期2005年6月。龙山县里耶镇建设街的土地使用权2009年9月办理,宗地使用权面积913.74平方米,证载地类用途为仓储。宗地用途与房屋规划用途不一致。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3、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上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起逾期2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1、缴纳:金额2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6-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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