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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3973162603
特别 告知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并且根据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4%收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签订施工安全相关协议,包含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签订专卖和通用设备切割、毁形、运输、销毁协议方能进场施工。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搬移,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解、毁形、吊装、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标的资产搬移、拆解、毁形、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6、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履约完成后,转让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让方。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5-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未按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及未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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