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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49%股权及债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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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49%股权及债权(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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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4,700,000 元
保证金 1,000,000元
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特39号(自主申报)
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2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0 18:00:00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55-83281615
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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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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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标的名称

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49%股权及债权

项目编号

ZZCQ2023031300029_1

转让底价(万元)

470

所在地区

湖北荆州市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易机构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83281615

转让方承诺

1.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 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特39号(自主申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涛

经济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册资本(万元)

8000

成立时间

2012-06-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21000597177107G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LED光电产品、视频云计算系统、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机顶盒、电视机的生产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相关资质开展经营活动);通信设备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1

福建沐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1%

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67.72

108.71

 108.7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153.18

11267.79

 -2114.61

2022  年  12月 31 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累计数)

利润总额(累计数)

净利润(累计数)

367.72

108.71

-108.7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153.18

11267.79

-2114.61

重大信息披露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未表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采矿权、探矿权)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随同标的产权一并转让,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

2. 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5.根据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标的企业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尚欠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169.92 万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判断该笔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低,该笔债权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账面价值为 0 元。上述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

6.本次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49%股权的同时一并受让该公司债权,总受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70万元。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向转让方提交《关联关系确认函》(详见附件)。

8.本次标的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至联交所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9.特别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审计报告等备查材料。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

民营企业

转让方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持有产(股)权比例

49%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四、交易条件及保证金设置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47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 户 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6.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7.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1,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8: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 户 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处置方法

1.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五、交易方式及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方式

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  网络 竞价方式。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

六、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王小姐 0755-83281615王先生 0755-83881848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网址/微信公众号

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

《关联关系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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