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909)

1 人关注2867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11,566,800
保证金 3,470,040
存放地 库伦旗扣河子镇西北约6.8km处,库伦旗扣河子镇烧锅地、平房西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烧锅地采区)南约20m处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2-0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02-28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丽娟
联系电话:
18586095917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WZ230036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01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2-2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元)
1 一批石灰岩整体转让 详见标的 907200 11566800.00
合计
存放地 库伦旗扣河子镇西北约6.8km处,库伦旗扣河子镇烧锅地、平房西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烧锅地采区)南约20m处
标的现状 标的表层风化沙石已由转让方处理完毕,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1566800.00
评估基准日 2022-09-26
评估机构 通辽鑫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115668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库伦旗扣河子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0525011653904U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扣河子镇扣河子街区

法定代表人:祁振兴

经济类型:机关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扣河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对金丰灰钙石灰石深加工项目土地平整产生土石料拍卖价格进行变更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库伦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处置资产为土地平整产生的,除场地建设自用外,剩余石灰石转让方公开处置。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项目位于位于库伦旗扣河子镇西北约6.8公里处,一区石灰岩开采量41.8万立方米,二区石灰岩开采量31.7万立方米,开采量约为1984500吨石灰岩。本次转让标的一区石灰岩开采量16.5×10^4m³,二区石灰岩开采量17.1×10^4m³,开采量合计为907200吨石灰岩根据石灰岩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以上一区、二区石灰岩氧化钙含量 54.84%,密度为2.7吨/立方米。标的规格型号、开采量、密度详见附件石灰岩评估明细表,所披露的石灰岩数据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必须进行现场勘验,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本次转让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标的图片仅供参考,公告所附化验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

2、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标的进行开采,开采时受让方须自身具备资质或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开采,受让方须根据土地平整进度及时开采并将开采出来的石灰石拉运离场,该矿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估算报告,开采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标的联系人:王克勉 15048569738

     勘验地址:库伦旗扣河子镇西北约6.8km处,库伦旗扣河子镇烧锅地、平房西山建筑用石灰岩矿(烧锅地采区)南约20m处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承诺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数量以评估报告明细表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安全协议书》,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完成标的开采、称重、搬运、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受让方在开采和清运过程中,应当按照标的所在地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要求开采,并做好现场和拉运车辆封闭、防尘等工作,涉及的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石料开采、分拣、称重、现场垃圾清理、拉运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和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在实施搬运、清理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搬运、清理,不得分包、转包。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详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2-01 00:00:00  至  2023-02-28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470040.00元,截止时间2023-02-2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2-01 00:00:00-2023-03-01 09:05: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石灰岩评估明细表.pdf

一区估算报告.pdf

二区估算报告.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丽娟、刘卉、白斌
咨询电话 18586095917、15147562274、13948559977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艾伦 18586095993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