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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奈曼农村合作银行持有的4处9套抵贷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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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奈曼农村合作银行持有的4处9套抵贷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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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1,443,761.85
保证金 40,000
房屋建筑面积18029.1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11-0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12-01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宏杰
联系电话:
15147153685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通辽奈曼农村合作银行持有的位于通辽市奈曼旗等4处9套抵债资产打包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N0297FC221549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1-04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使用期限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权利性质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产类型商业、住宅
房屋结构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所在层数 详见资产清单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毛坯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1443761.85
评估基准日 2022-10-22
评估机构 奈曼旗振兴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11443761.85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时明确受让方式;

2、如意向受让方以现金+资产置换或以资产置换方式受让需提供对应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价值认定材料等。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现金受让一次性付款优先成交;

2、现金+资产置换其次成交,现金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0.25%;

3、无上述成交方式的意向方,接受资产置换成交,置换资产等于或大于转让资产转让底价,高出部分,转让方不找零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时明确受让方式。

3、如意向受让方以现金+资产置换或以资产置换方式受让需提供对应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价值认定材料等。4、按照交易规则成为最终受让方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须与前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致)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办理交接过户手续。(1)以现金方式成交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收到价款后将价款转付转让方。(2)以现金+资产置换方式成交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置换手续,如保证金不能涵盖现金将剩余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收到价款后将价款转付转让方;(3)以资产置换方式成交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置换手续,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5、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共同积极办理交接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分别承担。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程序。以资产置换的,双方于确认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资产交付和过户手续,且受让方提供的置换资产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项目转让方因抵贷取得,部分资产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与交付给受让方无关的其他程序的,由转让方协调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过户至最终受让方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资产交付前涉及的其他费用或往期欠费(除税费外)等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均由转让方承担。

8、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交易服务费按照股交中心相关收费办法或协议约定支付。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1-04 09:00:00 至 2022-12-01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2、截止时间:2022-12-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3、交纳方式:□ 现金 ☑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交纳账户:根据公告约定执行

5、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处置方法:

(1)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如最终受让方以现金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由中心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如最终受让方以现金+资产置换方式成交,保证金转为0.25%等额交易价款或转受让双方约定的金额后,剩余部分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4)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方式成交,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5)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如公告结束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公告期结束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公告结束次日9:00-11:00组织竞价,加价幅度:20000元/次。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附件下载 资产清单.xls  实物资产意向受让所需材料清单.docx  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宏杰
咨询电话 1514715368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3楼
技术支持
其他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 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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