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持有期内为伊泰16万吨煤制油示范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开发对应股权权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1979)
  •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持有期内为伊泰16万吨煤制油示范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开发对应股权权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1979)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持有期内为伊泰16万吨煤制油示范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开发对应股权权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1979)

0 人关注1871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35,248,800
保证金 10,0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6-2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7-22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71-3473035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期内伊泰16万吨煤制油示范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开发对应股权权益(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QT220020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6-27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7-22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5248800.00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35248800.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71-6232865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有权对该产权进行处置;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标的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期内(2013年8月-2021年6月30日)伊泰16万吨煤制油示范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开发对应的已实现股权权益3524.88万元。评估报告显示其他财务信息等内容,其中,股权权益应缴纳资本金而未支付部分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费用705万元,股权权益享有实现的净权益部分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费用368.25万元。请受让方查阅相关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本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2、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期内股东信息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意见,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集团”)持有标的企业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公司39.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现矿业集团已与地矿集团签订无偿划转协议,但目前股东信息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因股权转让、变更等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股权变更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与终结:本标的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39.5%股权转让(简称“股权”),须同时征集到股权项目和权益项目的意向受让方,该宗项目达成成交,即1 宗标的成交须以另一标的成交为前提条件,否则该宗项目不成交。(1)两个标的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均有意向受让方报名,方为报名有效;(2)参与两个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核通过交纳受让保证金,方为报名成功;(3)通过转让程序的两个标的均产生最终受让方后,两个标的成交,若两个标的只有一个标的产生受让方,则该两宗项目不成交,该两宗项目终结。未成交的原路退还保证金。
4、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做好尽职调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情况或无法享受相关权益为由放弃受让,且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向转让方、交易中心主张责任。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发送的交款账号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全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从已交保证金中扣除)之日起按照转让方要求,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全部交易价款转付完成前,转让方服务费可从交易价款中扣除。 若交易双方解除合同,交易终结,转让方应当于交易程序终结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价款。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剩余保证金按原渠道退还。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完成。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预约。需符合当地及转让方疫情管控规定和要求。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6-27 00:00:00 至 2022-07-22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2、因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终结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剩余保证金按原渠道退还。 3、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最高5%差额累进递减,协议成交按0.65%差额累进递减。具体详见收费办法。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朱先生 周先生
咨询电话 0471-3473035  0471-6232865  6232864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李女士  04713473038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