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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出租方名称: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鹏雨
联系电话:15848402324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该标的无上下水、动力电。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该标的1年的招租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91496458。
5、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9、关于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要求:疫情期间勘验现场的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全国低风险所有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需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勘验现场时须持有到标的所在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依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勘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李先生,13191496458。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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