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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组织方)受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下称出租方)的委托,就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旅客共享充电宝运营招租项目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租。
一、项目名称、编号、公告期限
(一)项目名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旅客共享充电宝运营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N0124FCZZ262070
(三)公告期限: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二、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简介: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区域性航空枢纽机场,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60余家国内外航空公司投入航线运营,通航122个国内外城市(其中国内107个,国际及地区15个),国内航线实现了主要省会城市、直辖市和重要经济区域全覆盖,并先后开通了至伦敦、内罗毕、首尔、新加坡、曼谷、香港等国际和地区航线。
目前,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共有两座在营航站楼(T1和T2航站楼),2024年旅客吞吐量为3121万人次,位居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吞吐量排名第14位,飞机起降21.7万架次。规划建设的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面积50万平方米,综合交通中心(GTC)面积28.5万平方米,计划于2026年12月投产(具体投产时间可能存在变化,以出租方公告为准)。T3航站楼投入使用后,T1和T2航站楼计划停止运营(具体以出租方公告为准)。现就T3航站楼旅客共享充电宝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诚邀您参与。
(二)招租场地基本信息:本项目涉及经营点位30处(每处放置1台共享充电宝设备,每台设备充电宝数量不少于48个),原则上每处充电宝点位不得超过1平方米,其中T3航站楼18处,T1/T2航站楼12处。具体点位信息以现场踏勘为准。
承租方除负责T3航站楼共享充电宝的经营外,同时还需按本项目成交价负责T1以及T2航站楼共计12处共享充电宝经营点位的经营,直至T3航站楼启用止。
注:共享充电宝指意向承租方在指定点位投放共享充电宝机柜,提供自助扫码移动电源分时租还充电服务,承租方承担设备投入、安装、运维、安全、客服全部责任,仅限本项租赁充电服务,不得从事商品销售等其他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3年,即自计租日起算2年,如2年经营期内承租方无实质性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计租日自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启用之日起算;装修期自出租方通知的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至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3航站楼启用之日的前一日止。(在本次招选确认中标方并签订合同后,现有的T1及T2充电宝运营商将退场,由招选的中标方进行接替和运营)。
(四)装修免租期:无。
(五)租金(经营权费)底价:
1.固定租金:2200元/月/台,营业额提成:25%,出租方按经营权费与营业额提成比例两者取高的金额收取租金(充电宝服务定价不得高于4元/半小时,免费使用时长不低于5分钟)。
2.租金计算规则的具体说明:二者取高指固定租金与营业额提成两者取其高模式,即当月固定租金≥月营业额提成时,按月固定租金计收;当月固定租金<月营业额提成时,按月营业额提成计收。
3.本项目需对固定租金、营业额提成比例同时报价。
(六)租金递增方式:据旅客吞吐量同比增长,若2027年旅客吞吐量超过了2026年,则在合同计费满1年后租金根据旅客吞吐量同比增长;若2028年国际旅客吞吐量超过了2027年,则在合同计费满2年后租金在第一轮的调整下根据旅客吞吐量同比增长,依此类推。旅客吞吐量以民航局发布的数据为准。
(七)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八)承租押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季度租金。
(九)综合评议分值权重:报价权重(80%),商务权重(8%),技术权重(12%)。
注:本次招租项目详细要求,评审办法等详见招选文件。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具有行业必要从业执照或资质的中国区域内企业法人,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在千万级机场(指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连续运营及管理共享充电宝项目满1年(即12个月)及以上的经验。上述“年旅客吞吐量”按自然年度计算,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机场年度生产统计公报数据为准;合同服务期内任一年度该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000万人次及以上的,即视为符合。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以及能够体现机场名称、服务内容、合同主体、服务期限等内容的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主体可以为意向承租方或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如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同时提供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证明。无法提供合同的,可提供机场管理机构或经营场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应包含机场名称、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等事项。年度旅客吞吐量数据应提供民航局公布数据的查询截图或相关证明。
(三)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出租方有权拒绝相应意向承租方参与招租:
1.在最近三年内(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在最近三年内(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最近三年内(是指至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意向承租方(包含意向承租方母公司或总公司、意向承租方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与出租方存在未结的诉讼案件(双方就未结案件已经达成协议的除外)或者存在未履行的判决、裁决(双方就判决书的履行已经达成协议的除外);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本公告附件3《承诺函》。
4.意向承租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招商,联合体形式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意向承租方的身份参与招商(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本公告附件3《承诺函》)。
5.存在关联关系的意向承租方参与同一个项目招商,关联关系指本次招租场地基本信息表中同一项目的意向承租方之间存在以下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本公告附件3《承诺函》)。
注:意向承租方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组织方接受其报名不代表已认可该意向承租方满足上述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按招选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对上述资料的评审结论以评议小组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经营品牌要求
组织方将对意向承租方投报的共享充电宝经营品牌进行前置审核,未通过品牌审核的,不得参与投报。如意向承租方在响应文件中投报的经营品牌是未经组织方审核通过的,视为响应文件作废。
(一)品牌审核资料: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经营商业品牌持有证明文件,自有品牌的,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品牌资料介绍;非自有品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牌授权文件及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品牌商标注册证、品牌资料介绍(按附件5的格式提供)。
(二)产品合规及航空安全要求:意向承租方投报的共享充电宝产品须符合民航局锂电池携带相关管理规定,取得有效 3C 认证,并具备明确标识,单个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 100 瓦特小时(Wh);须具备对应型号有效的 UN38.3 检测报告。竞租人须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提示告示明确告知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登机,旅客应自行遵守民航相关管理规定,违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与投报产品型号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 3C 认证证书;2.产品规格书或铭牌资料,清晰载明产品额定能量参数;3.对应产品型号的 UN38.3 检测报告。上述材料提交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的复印件,官网查询截图可作为辅助佐证,组织方有权要求核验原件。
(三)品牌审核时间:意向承租方应在完成报名手续且获取《招选文件》后,2026年11月17日17时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完成品牌审核。
五、品牌落位规则
中选方必须按报名时提供商业品牌及响应文件投报的商业品牌落位经营。
六、招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招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7时前(意向承租方应在招租公告期内的工作日9:00-17:00期间获取招选文件,获取招选文件前应完成报名手续并支付招选文件费用)。
(二)招选文件电子版发放方式:组织方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选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意向承租方邮箱(以意向承租方报名使用的邮箱为准)。若意向承租方需另行领取招选文件纸质版,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或中国邮政(EMS)邮寄。现场领取招选文件的意向方请在招租公告截止之日前(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组织方现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楼)领取。如需邮寄,请在《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上备注相关邮寄信息,或联系组织方联系人。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默认到付,且组织方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意向承租方领取招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须提供纸质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均须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招选文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招选文件费用交纳凭证、《报名表》、本公告第三条“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第四条“经营品牌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只有符合意向承租资格条件且经组织方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才能获取招选文件。
(三)招选文件费用:招选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组织方提供招选文件后,招选文件费用不予退回,但可开具对应金额的电子发票。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时须注明“投报项目编号+招选文件费用”)等方式将招选文件费用划转至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
七、现场踏勘报名
(一)为使各意向承租方能更好地了解项目情况,组织方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如参加,要求如下:
本项目现场踏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17时。意向承租方须在踏勘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现场踏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组织方邮箱:liufan@hnchasing.com,每个意向承租方最多指派两名代表,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或增加。如未按要求或超时提交踏勘报名资料的视同放弃踏勘。
踏勘时间:待踏勘报名结束后由组织方通知意向承租方。
集合地点:待踏勘报名结束后由组织方通知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领取招选文件后,无论是否有参与踏勘,均视为对本项目现状已知悉并了解,不得因未参与踏勘追究出租方及组织方的任何责任。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账户、截止时间
(一)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23万元;
(二)截止时间:同公告期限截止时间;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9时—10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1404开标室。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内提交的为无效文件,组织方应当拒收。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登记单》(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购买招选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意向承租方无法参与本项目。
十、意向承租方咨询提问及答疑
(一)意向承租方可就招选文件提出疑问,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形式递交至组织方。关于意向承租方的疑问,组织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答疑、补遗内容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意向承租方指定的邮箱,答疑文件作为招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意向承租方咨询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7时;
(三)组织方发出答疑补遗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17时。
十一、本次招租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十二、招租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出租方: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5243782079
电子邮箱:3030174827@qq.com
组织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报名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31-85196379
项目经办人:刘先生,电话:13739076928
电子邮箱:liufan@hnchasing.com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
附件:
1.报名表.pdf
2.现场踏勘报名表.pdf
3.承诺函.pdf
4.响应文件递交登记单.pdf
5.品牌审核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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