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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10HN1188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0个工作日为一个公告周期,延长1个周期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10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6日
挂牌价
6247.30万元
保证金
1874.19万元
标的简况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6247.30
1874.19
标的企
业情况
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SiC/IGBT功率模组生产和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SiC/IGBT被称为电力电子行业的“CPU”,主要用于改变电压、频率、电力转换。典型的应用领域包括工业控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储能(PCS)以及SST(固态变压器)/高压直连电子电力系统,变频白电(IPM)、轨道交通(牵引变流器)、智能电网等。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主要封测TOLL8、TO247和MEMS传感器等产品,应用在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等领域。
详细情况见《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目的涉及的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汇力远评报字[2026]第10001号)。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益民村委会仙沟坡村57号
企业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大生
成立时间
2022年_4_月_15_日
注册资本
52000万元(已实缴4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60000MA7MCDKY64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半导体功率器件制造与封测)
主营业务
半导体IGBT功率模组生产和半导体芯片封测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3077%
2
海南佑富半导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4685%
3
绍兴昇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9.2308%
4
海南百彦二期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930%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审计报告数据: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12月31日
111,191,817.89
-57,868,580.91
-46,420,796.2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29,102,519.75
407,184,267.38
321,918,252.37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2026年8月31日
81,318,134.22
-50,231,084.34
-42,469,192.04
报表类型
月报
715,180,962.54
435,731,902.21
279,449,060.33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海口汇力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汇力远评报字[2026]第10001号
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净资产
80,436.92
40,718.43
39,718.4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1.以上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2.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股东全部权益为52,473.00万元(不包含未实缴出资额);
3. 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按照上述公式,海南信投集团持有的海南航芯42.3077%股份的股东权益价值为26,430.89万元。本次拟转让的10%股权对应资产评估价值:26,430 .89 ×(10%÷ 42.3077%)= 6,247.30万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91460000MA5T2GYK73
注册地(住所)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63-1号美兰区数字经济园区(江东分园)S201
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
股权持有比例
转让方决策文件
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重大事
项披露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绍兴昇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尚未实缴,标的企业账面未确认应收股东出资款;
2.标的企业名下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已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其中32项专利资产已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同上);
3.标的企业处于产能爬坡期,2025年度及2026年1-8月净利润为负,先进封装产线项目仍在筹建初期,未来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意向受让方充分关注;
4.标的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及亏损结转10年政策。
5.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交易双方均不因此调整交易价格。
6.本次股转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7.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海南航芯高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批复(国资运营发〔2026〕110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判断是否满足受让的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标的交割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标的项目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缴纳保证金账户: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含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海口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和转让方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意向受让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17:00止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1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转让方审核意向方的报名材料,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南产交所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若意向方资格未审核通过,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审核未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的承诺书;
7.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则须加手印。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麦先生 66558007 交易一部符女士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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