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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18、20、22、24号四间商铺整体公开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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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18、20、22、24号四间商铺整体公开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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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35,900 元/年
保证金 15,000元
租赁期限2年
租赁面积194.95m²
承租押金1个月租金(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2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16 17:00:00
  •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耿先生
联系电话:
0898-66558010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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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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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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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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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18、20、22、24号四间商铺整体公开出租

项目编号

QY202610HN1190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一次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6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

单间招租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挂牌年租金(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18、20、22、24号四间商铺整体公开出租

194.95

135900

15000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金)

无

标的状态

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有

履约保证金(元)

1个月租金(含税)

标的概况

1、老城区生活中心,毗邻万济池菜场、东山公园等,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流车流可观,具备经营的条件

2、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租赁中,租约到期日为2026年10月27日。

3、标的资产有产权证,证载中车集团台州第七八一六工厂名下,设计用途为营业房,权证编号为台房权证椒字第050290号。

2、具体情况详细见《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用途

1、租赁商铺不得从事餐饮、人员密集及安全环保禁止类行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且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

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状态为出租状态,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10月27日,给予原租户优先承租权。

2、本次挂牌招租标的的实际位置,请各竞租方在竞租前提前与招租方进行实地确认,我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实地踏勘申请竞租的标的现场,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有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即视为愿意按现状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在竞租保证金中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意该费用不因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无法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或合同争议等原因而退还。若招租方无法将标的交给承租方,承租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4、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与资产挂牌价相同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30日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台州七八一六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148230961B

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

法定代表人:陈泽国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招租方承诺

1、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租方

决策文件

台州七八一六20260812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化产兴(雄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判断是否满足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承租方相关条件

1、(1)报名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首年租金结算,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转为部分首年租金,不足首年租金的部分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南产权交易所补足;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意向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含税1个月租金等额)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本次出租标的租金不含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通讯等费用。水费、电费、天然气费、通讯等费用由承租方与招租方协调一致,另行约定。

3、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4、标的资产若新租户竞得,则招租方负责在新承租方竞租成功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原租户的清场清退工作,如因原租户清场清退等问题影响交易进程,由此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由招租方负责。

5、承租方应维持现有资产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商铺用途或以任何形式将商铺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7、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资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并于招租方确认踏勘,未与招租方确认踏勘的不得竞租。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并与招租方签订踏勘确认书,踏勘时间请竞租人自行与招租方预约。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止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招租公告期满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

3、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字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及承诺书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2年租赁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1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18、20、22、24号四间商铺整体公开出租

9:00

本次挂牌周期截止次日9:00

200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4、现场踏勘确认及承诺书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 66558010、符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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