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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蒙自市凤凰宾馆房产整体招租
出租底价
1,408,100.00元/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不低于本出租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类型
不动产
标的现状
底层商铺及部分楼层处于在租状态,剩余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简介
本项目租赁标的包含4项,用途为商业用房,于1999年建成,拟公开招租面积为9618.12平方米,其中:(1)蒙自市锦华路东侧凤凰宾馆附楼2幢1层商铺,总楼层5层,标的位于第1层,建筑面积为360.00平方米,房屋外墙刷涂料,室内为地砖地面、墙面及顶面刷白,标的维护良好,目前处于对外出租状态;(2)蒙自市锦华路东侧凤凰宾馆附楼2幢2-5层,总楼层5层,标的位于第2-5层,建筑面积为2255.08平方米,房屋外墙刷涂料,室内地面为地砖地面、局部贴木地板,墙面刷涂料、局部贴墙纸,顶面刷白、局部吊顶,标的维护一般、室内装修部分破损、出现渗水情况,目前处于闲置状态;(3)蒙自市锦华路东侧凤凰宾馆主楼1幢1-7层,总楼层7层,标的位于1-7层,建筑面积为6103.04平方米,房屋外墙刷涂料,室内地面为地砖地面、局部贴木地板、局部铺设地毯,墙面刷涂料、局部贴墙纸,顶面吊顶,标的维护一般、室内装修部分破损,目前底层商铺、3楼部分处于出租状态,其余处于闲置状态;(4)凤凰宾馆原电教楼,总楼层2层,标的位于1-2层,建筑面积为900.00平方米,房屋外墙刷涂料,室内地面为地砖地面、局部贴木地板,墙面刷涂料,顶面吊顶,目前处于闲置被占用状态。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5300002165691833
现场踏勘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
18314347850
踏勘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由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
一、本项目按现状整体进行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出租方关于本项目标的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标的建成已有30年,存在消防系统、供水供电不适配的情况,承租方须承担标的物消防系统、供水供电设施的全部改造费用,包括设备升级、系统调试及后期维护。施工前须提交经消防部门审批的改造方案(含预算、施工计划、设计图纸等),施工完成后提供第三方验收报告及定期维护记录。
2、本项目出租范围内的凤凰宾馆主楼1幢及凤凰宾馆附楼2幢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云(2020)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26469号、云(2020)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26471号】,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评估范围内的凤凰宾馆原电教楼(建筑面积900㎡)尚未取得产权证。
3、标的物2幢底层商铺(建筑面积约360㎡)、1幢底层商铺和3楼部分、原电教楼以及楼顶区域属原承租方对外转租,现处于出租状态,涉及15家次承租方,出租方与部分次承租方签订《三方协议》承接原租赁关系,延续原转租合同的租金单价、租期等约定,涉及已到期的,延至10月31日。其中,1幢1楼9号商铺目前尚未签订三方协议,其存在降租金意愿,正在协商谈判中;原电教楼处于闲置被占用状态,经协商,占用人表示待完成招租程序后,由其与新的承租方重新谈判租赁。(详见附件下载)
三、本项目评估报告中已载明的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地产的年租金包括房屋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的租金,即“房地合一租金”。
2、租赁期内房屋主体结构部分的维修由产权持有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由承租人负责,因出租资产而产生的增值税、附加税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由产权持有人承担,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以承诺函方式承诺以下情形:
(1)租方对房屋进行全面装修改造的总投入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企业)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4)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单体经营8,000平方米以上酒店业态的成功运营经验。
(5)意向承租方需正常纳税,不存在欠缴税费的情况,每年按要求聘请专业第三方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取得银行资信证明。
若实际情况与以上承诺内容不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下载)
五、意向受让/承租方未按本项目公告要求,于报名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办理报名手续和提交报名材料的,云交所不予确认其受让/承租资格。
六、项目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文所查阅。
七、.本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交
易
条
件
出
租
承租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35万元
租赁用途
酒店经营
租赁期限
10年
免 租 期
7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前3年租金保持不变,后续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上一年租金的3%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履
约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扣除装修免租期后的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标的现状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绿化、治安、停车、垃圾清运、消防维保、电梯维护、化粪池清掏、二次供水及水池清洗费、老旧设施更换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在【2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补充说明:在确定承租方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租赁合同模板(附件下载)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租赁合同》(模板)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服务费
被确定为承租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承租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承租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承租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3楼交易部
联系方式:张先生 0871-63601070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捺手印(自然人)。
交易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交纳方式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人民币40万元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三)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
(四)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因承租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导致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
(六)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支付至出租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交易价款或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特别说明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竞租人参与竞租,视为其已对租赁物进行现场踏勘,已完全知悉并接受租赁物现状及存在的权利瑕疵或限制、风险隐患(包括海仑公司/云庐公司转租遗留问题),租赁物现状完全满足其要求,同意自愿按现状承租租赁物并与次承租人、占用人签订转租合同、租赁合同并承担可能发生的清退、赔偿责任。
四、本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六、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不得以出租方已披露的事项为由解除或撤销租赁合同。
七、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附件下载
1、报名资料.pdf
2、凤凰宾馆现有租赁关系清单.xlsx;
3、租赁合同(模板).pdf;
4、意向承租人承诺函.pdf
5、资产租赁业务收费标准.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2-3楼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咨询电话
0871-63601070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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