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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目前已暂停使用。
2.车辆暂无违章罚款及未处理完毕的事故,车辆过户前如发生的违章罚款及未处理完毕的事故由转让方负责处理。
3.车辆过户费用及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车辆年审及交强险已逾期,受让方需自行提前办理年审、交强险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因车辆交强险、年审已过期无法上路行驶的,车辆办理过户或转籍须用拖车将车辆从展示地拖至指定交易地点,所涉及的拖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整体打包转让,挂牌底价为201895.2元,其中车辆141000元,4台转运箱60895.2元。
7.转运箱须受让方自行拆卸、搬迁及运输,相应的人工、运输成本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8.车辆强制报废期限至2038.07.18止。
1.转让方名称:常州龙运环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CGJJL45U
3.注册资本:1590.4万元
4.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港区南路10号
特别 告知
1.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产交所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4.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市场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5.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6.意向受让方须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7.受让方应按照系统提示及时付清成交款、服务费包括公告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产交所有权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本次成交标的,并有权没收保证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成交总额。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充分了解常州或其他车辆转入地的准入标准,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标的交割
1.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且交割完成后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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