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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昭苏县水利管理站、昭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雷莉
联系电话:15688399222
特别 告知
1、本次昭苏县水利管理站、昭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持有的7年水费收费权对外转让项目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e交易平台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汇入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交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现场勘验确认书),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1500 万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如遇特殊原因导致标的移交时间后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现场勘验联系单位:昭苏县水利管理站、昭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1、缴纳:金额15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04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如有其他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的协议为准)、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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