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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芜湖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64971101X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3座九楼
法定代表人:戴松柏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前存在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3)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4)车辆存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负二层停车场内。
(5)根据全国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察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察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通知现场察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实地勘察了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现状(包括品牌型号、质量、外观、内饰、配置、年检、保险、证照资料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提走车辆;逾期提车的,受让方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每辆车人民币100元)。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提车时,若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及相关政策(包括不限于异地入户政策、环保政策、限行政策等),竞得标的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
8、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特别 声明
“江铃牌JX1032TSE4(皖B96H98)轻型栏板货车转让”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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