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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提成
起始比例
转出方名称:湖南朗晟电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计量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16279907
特别 告知
1.本公告中关于标的的描述及无形资产的情况仅作参考。请意向被许可方亲自了解相关情况,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湖南联交所仅就许可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为提成费,提成费以被许可方利用技术许可合同项下技术制造销售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成费按季度结算。
3.本项目只对提成比例进行报价(挂牌起始提成比例为9.1%),即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实际销售额的分成比例。如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9.1元,则其所报许可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9.1%;如意向被许可方在系统内提交报价为9.2元,则其所报许可方的实际销售额分成比例为9.2%,以此类推。
4.意向被许可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被许可方自行承担。
5.意向被许可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及《技术许可合同》(可在许可方处查阅)文本中的全部内容。
6.在意向被许可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7.2项专利证载权利人为湖南湘能多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计量分公司,湖南湘能多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计量分公司已更名为湖南朗晟电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计量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专利权证书尚未更名。
交易 条件
按技术许可合同约定执行。
1.意向被许可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被许可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被许可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被许可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提成比例报价(其他意向被许可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被许可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许可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交易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被许可方(最高报价者即为被许可方)。
5、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被许可方应与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被许可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许可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
7、如被许可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技术许可合同等),自应当签定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许可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成交后,许可方根据技术许可合同的约定、提交技术资料给被许可方。
2、根据国家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免征流转税的规定,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的技术使用费均为不含税金额,许可方向被许可方开具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本技术许可合同不能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则许可方向被许可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6%的税金由许可方交纳,由被许可方承担,并在许可方缴纳税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许可方。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意向被许可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许可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在交易双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至被许可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被许可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被许可方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技术许可合同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许可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被许可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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