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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450)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450)
  •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450)
  •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450)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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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保证金 10,000
租赁面积 0.00
租赁期限 3年
承租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9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孙宁、
联系电话:
19304790275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资产概况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围栏范围内134167平方米受限制采矿用地使用权及电力设施设备打包招租(年租金底价:45300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618537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9-22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2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正蓝旗原壹民砖瓦厂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平方米) 134167.00 租赁期限(年)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押金
土地类型 其他 规定用途 采矿用地
权属类型 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所有权人 内蒙古晟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权证名称 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权证年限 --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电力设施设备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5300.00
评估基准日 2025-11-30
评估机构 内蒙古恺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 453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晟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城

联系电话:15164983833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正蓝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公告披露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

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出租土地用途设定为采矿用地,且为使用权受限制(不得开发建设及改变土地现状)。出租场地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5、本次转让标的为采矿用地及电力设施设使用权招租,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毕城  联系电话:15164983833。

6、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7条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7、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租赁到期日为 2026 年 9 月 24日,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须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报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原承租方成交的,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2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和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仅结算第一年租金,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租金、交易服务费及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土地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土地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土地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土地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土地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土地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土地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承租土地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土地结构或设置对该土地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涉及原租户的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9、承租方不得出现将土地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房屋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土地。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9-22 09:00:00 至 2026-09-29 17:00:00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

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

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

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

定付清租金、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

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一次性 增价幅度(元) 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9-22 09:00:00-2026-09-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0
服务费 若由原租户成交则按成交价3%收取,若其他承租方成交则按成交价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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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孙宁、张旭
咨询电话 19304790275   18586098677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锡林浩特市赛汉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www.nm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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