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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6NM1000053)
  • 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6NM1000053)

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32026NM10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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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7,140.15
保证金 3,000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博岳1号楼10层
行业商务服务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0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22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臧先生
联系电话:
15754718505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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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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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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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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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概况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标的名称 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标的编号 N0109GQ260080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9-20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2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博岳1号楼10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乌兰哈达
成立时间 2019/02/15 注册资本+币种 壹仟万元(人民币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900MA0Q551F0E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职工人数 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内蒙古融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5
2 内蒙古聚元鑫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07/31 0 -7.777901 -7.77790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9.556478 23.350000 6.206478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05/31 0 -9.725069 -9.72506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9.924810 23.350000 6.574810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0.714015
评估基准日 2026-05-31
评估机构 内蒙古致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乌兰察布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7.630299 23.35 14.280299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聚元鑫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982566909627J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中央商务广场4#地C座7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00%
内部决策形式 总经理办公会议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兰察布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对项目资料进行详细勘验。

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内蒙古聚元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内蒙古聚元鑫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股比例5%)认缴出资额50万元,截至本次披露时转让方已实缴出资0元,未实缴出资50万元。本次转让方拟对外转让5%股权,对应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0元,未实缴出资50万元。转让方转让上述股权后,未实缴出资的50万元由受让方根据《公司章程》及新《公司法》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转让股权(5%)中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实缴出资义务。受让方应当与其他股东按照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实缴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并且在章程约定期限内完成5%股权相对应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因受让方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新《公司法》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全额追偿。

3、因标的企业自成立,未实际运营开展业务,无法提供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现金流量表。

4、根据评估报告内容,2019年购置的设备(电脑、板面及交换机、大型打印机、笔记本电脑、饮水机、办公用品)无实物;电子、办公设备有实物的共计5项,包括电脑、办公桌、柜椅、打印机等,购置于2025年,设备正常使用,且运行良好。

5、根据审计报告内容,标的企业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情况,以及标的企业利润表未经审计。

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交易方式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如下:
(1) 公告期结束时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公告期结束时如产生符合条件的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具体交易方式如下:同时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和一家其他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所有意向受让方一同参与网络竞价,同等价格情况下,其他股东优先受让。
7、本次股权转让需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参与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支付相关款项等工作,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受让方参与本次股权对外转让的竞价活动即视为知晓本次披露内容,并自愿接受本次披露中关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约定。
8、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以上相关资料在中心备查或直接联系委托方查询,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的原因及国家政策或转让方当地政府意见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交易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负赔偿责任。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3、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4、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周恩慧 15147810936。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7140.15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交易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3、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竞价保证金中转为服务费、交易价款(如有剩余)的等额部分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剩余交易价款后,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服务费、交易价款(如有剩余)的等额部分(服务费由中心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的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受让双方收到交易凭证后,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6、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投受让。
8、本次股权转让的涉及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
9、受让方需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并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10、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联系人: 周恩慧 15147810936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时,即为最终受让方,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9-20 00:00:00至2026-10-22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3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4)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情形,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最高收费,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臧先生
咨询电话 1575471850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李女士 1858609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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