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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皖(2024)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721986号;
2、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结构类型为混合结构;
3、通水、通电。
出租方名称: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7004862883227
住所:芜湖市张家山
法定代表人:刘湘草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特别 告知
1、用途及经营业态
商业,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出租标的,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为违约,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必须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应的审核或备案证明文件。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及标的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但涉及出租标的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予以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0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特别 声明
芜湖市镜湖区居之安小区34栋4室一处商业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宣城市驻芜湖离休干部管理所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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