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土地 知识产权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林木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北 广西
0 人关注5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转出方名称:伊宁市水利局
联系人:胡晶
联系电话:15199988686
我方拟转让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特别 告知
1.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2.本次疏浚河道为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起点(K0+0m)河道中心坐标东经81°26’33.64‘’,北纬44°1’57.59‘’(CGCS2000坐标系),终点(匹里青河人民渠渡槽北侧5米)河道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1°15’58.30‘’,北纬43°58’40.05‘’(CGCS2000坐标系),疏浚全长约17.395公里,产生砂石料约78.2万m³成交后以最终疏浚清淤的出让资源量实际数为核算标准。
3.河道采砂、加工、运输的施工过程中由市水利局根据《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监督。
4.清淤采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作业。
5.最终买受方在作业过程中需破坏的水利设施,需提前与水利局进行报备,征得水利局同意后再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后及时修复,待整个作业期结束后,按要求恢复河道平整,经市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
6.此标的物项目清运周期为一个月(三十天),具体时间以委托方与最终受让方签订的河道清淤合同开始时间为准。
7.此项目最终受让方须承担本项目的测绘费,评估报告费,编制费,勘测费,另应缴纳资源税自觉履行纳税人义务,请各意向受让方考虑咨询清楚,无异议后再联系工作人员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备足额支付交易价款能力,能够自行承担砂石装运、运输、堆存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装卸费、运费、环保、税费等);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实缴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砂石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5.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并提供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6.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7.同意接受标的按现状受让,已实地踏勘现场,自愿承担砂石品质、方量等一切实物不可预测风险;
8.报名企业成为最终成交方后清淤清运车辆必须为专用作业车辆进行清淤清运,不可使用非专业车辆进行作业;
9.标的物项目清运周期为一个月(三十天),砂石外运堆放场地必须为受让方自行落实的合法合规场地,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就地开展砂石破碎、加工、堆放作业;
10.河道采砂、加工、运输的施工过程中由市水利局根据《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监督,清淤采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需破坏的水利设施,提前向水利局进行报备,征得水利局同意后再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后及时修复,待整个作业期结束后,按要求恢复河道平整,经市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清运保证金退还;
11.严格遵守安全防洪优先、生态环保底线原则。砂石清运全过程不得影响匹里青河行洪安全、河道岸坡稳定,严格落实扬尘、运输环保管控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伊宁市水利局针对本次河道清淤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物现场。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联系人:胡晶 联系电话:15199988686
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起点(K0+0m)河道中心坐标东经81°26’33.64‘’,北纬44°1’57.59‘’(CGCS2000坐标系),终点(匹里青河人民渠渡槽北侧5米)河道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1°15’58.30‘’,北纬43°58’40.05‘’(CGCS2000坐标系)(以上坐标数据摘录自新疆伊宁市匹里青河疏浚区域砂石资源普查报告)
1、缴纳:金额2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4 14: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