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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伊犁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一、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出租方能向满足条件的承租方开具9%税率的发票(若遇国家税收政策及税率调整,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税收政策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
二、本次租赁房地产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那拉提镇英加尔村那拉提西街051号L-CNG加气站宾馆,包含宾馆、保安室、辅助用房。未装修,水、电、暖、消防设施齐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租赁房产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本次租赁房产不动产权证证载层数为一层,实际为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楼层不符系办证原因,本次出租为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
五、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的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提交出租方审核,取得出租方同意,并由出租方出具书面同意通知书后方可动工。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且不得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应当将相关图纸等全部资料移交出租方备案。承租方如在租赁期内需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建的,按前述规定执行,投资金额不作要求。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前往租赁资产现场了解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安全环保等,充分了解考察租赁资产的全部情况。承租方同意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物业费用(包含水、电、暖、气、网络费、税费、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保险等各项费用),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承租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八、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三、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六、最终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
七、项目成交后,全部运营成本、人工、水电、设施维保、耗材采购及全部经营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一、缴纳:金额1788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示:意向承租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基础上对出租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承租标的的承诺。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三、公告期满后,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的,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采取【☑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方式的,在竞价阶段该保证金转化为【☑竞价 □拍卖 □招投标】保证金,待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 □拍卖 □招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四、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1)采用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未能有效报价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的,由该意向承租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租赁交易的意向承租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五、产生最终承租方后,如该承租方未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支付剩余租金、缴纳交易服务费、配合办理资产移交等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的除外。六、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违约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2)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3)交易所、出租方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以上款项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七、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八、承租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以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关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承租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首期租金或赔偿款项不足的,由承租方补足。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租赁方案.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业务受理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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