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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湘(2026)娄底市不动产权第0004871号。
2、转让标的不动产单元号为431302006005GB00145F00010007。
3、标的房屋建筑物1-4层证载面积7546.93㎡,负一楼暂未办理权证,且存在无法办理权证的风险面积约2309.65㎡,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9856.58㎡,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4、转让标的以现场踏勘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转让方名称: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62836661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德晟评估字(2026)第0506-03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勘验。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已出租,租赁合同可至转让方处查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成交后,自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相关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按原租赁合同承接。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4、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在竞价系统中多次行使)。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关注本项目竞价时间及相关安排,按时按要求在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湖南联交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了解。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每逾期一日则按1000元/天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10、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不承担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税费)。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1、交易保证金:7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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