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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东至县价格认证中心文件》(东价认证[2026]3号)。
转让方名称:东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至县渔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1821MB1K958206
住所:东至县尧渡镇迎宾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危志汉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除警用装置,拆除后的警用装置须交还转让方,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状态,且不可再使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船舶的整体新旧、内部机械设备、规格型号、船体质量、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任何部件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中关于转让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
(3)竞得标的后,如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解,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拆解,本次转让标的应由具有船舶拆解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拆解,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解,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自身资质证明;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解,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解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解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解业务。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自行将转让标的拖移至拆解现场进行拆解(不得在转让标的现场拆解,且转让方不提供拆解场地),拖移、拆解过程中的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如需察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察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察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进行了现场查勘,对本次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除警用装置,拆除后的警用装置须交还转让方,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状态,且不可再使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船舶的整体新旧、内部机械设备、规格型号、船体质量、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任何部件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中关于转让标的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调整价款,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6、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标的后,如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解,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拆解,本次转让标的应由具有船舶拆解资质的单位依法进行拆解,如受让方具备相应资质的,由受让方自行拆解,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其自身资质证明;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受让方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解,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报转让方备案,同时向转让方提供拆解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拆解单位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解业务。受让方竞得标的后须自行将转让标的拖移至拆解现场进行拆解(不得在转让标的现场拆解,且转让方不提供拆解场地),拖移、拆解过程中的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甄别出的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甄别及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本次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孟经理;联系电话:0566-2023567,章经理18156673892)咨询。
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特别 声明
一艘报废渔政执法船舶(中国渔政34209)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东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至县渔政执法大队)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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