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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
2026年5月12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蓝风电”或“公司”)重整,并指定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兴蓝风电重整工作,管理人于2026年6月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下午17时前。
为方便意向投资人准备材料、进行内部决策,吸引更多意向投资人参与,保障各方参与重整投资的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决定延长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时间由原定2026年7月27日下午17时前延长至2026年9月20日下午17时前。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对所有意向投资人的初步资格审查,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中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审查结果通知。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其他事项不作调整,具体详见管理人于2026年6月8日发布的招募公告。
管理人欢迎具有产业协同、能够为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支持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沟通、洽谈,参与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以有效整合优质的产业资源,改善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化解兴蓝风电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本次延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接受重整投资人的报名。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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