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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包括电脑、厨房操作台、食堂桌子、铁皮柜,目前资产均已报废停止使用。
2、关于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明细可参考附件清单,具体资产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转让方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225MB0U04295T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华山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陈效春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3)受让方必须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搬运、离场等工作,转让方表明不属于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受让方不得对其进行搬运、离场等,否则,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违约责任,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进行了现场查勘,对本次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
4、意向受让方承诺: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种类、型号、质量、数量等)以移交时现场实物为准,与本公告或附件清单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受让方应配合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转受双方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转让标的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如逾期超过3日的,转让方有权提前终止《产权交易合同》,终止受让方继续作业,且不予退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在上述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搬运、离场等,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全部损失,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8、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判断转让标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竞得标的后,因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资产明细清单.pdf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特别 声明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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