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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谷城4区10栋4街43号商铺出租(租赁期1年,年租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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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500
保证金 300
租赁期限1年
租赁面积180.67
承租押金450元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2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9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关仲
联系电话:
13904716580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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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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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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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谷城4区10栋4街43号商铺出租(租赁期1年,年租金1500元 项目编号 N0109FCZZ2618292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27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0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谷城4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约(㎡) 180.67 租赁期限 1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45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租金底价(元) 1500.00/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区支行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行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第10次会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谷城4区10栋4街43号商铺(网签合同),租赁期1年。

2、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以现状出租,无水电,出租方不负责对标的门头、门 面、门口区域、内部硬件设备及各类配套设施进行维修、翻新、完善、 加装等任何工程与资金投入,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参与竞价即代表已完  全知晓并接受资产现存全部状况。此次租金包含取暖、物业费。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  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成交后不得因标的房产面积误  差而调整租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租赁后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标的房产交接后 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物,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及赔  偿责任。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 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修、修 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取暖、物业费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 直接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

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 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 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7、承租方仅用于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安全运营及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不得利用房屋从事P2P、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易引发公众混淆、损害出租方品牌形象与信誉的金融类业务,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出租方声誉的行为。若承租方发生上述任一行为,或累计引发有效投诉达2次及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8、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 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 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 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 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 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 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 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 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按照交易程序确定的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 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 金额将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按照公告约定金额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租赁履约押金。

4、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 租方转付年租金价款及出具交易凭证。

5、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及押金退还方式: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 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 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租赁资产齐全、除正常耗损外无人为 损坏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 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本次租赁标的在出租方收到租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7、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需负责房屋的正常损耗、保养、维修、房屋的修缮

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缮用水、用电、供暖、门窗等相关设 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 该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 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 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且押金全额 扣除。

9、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 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服 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 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 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 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联系人:郭先生1330473112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8-27 00:00:00 至 2026-09-09 17:00:00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 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  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质),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

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 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 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 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 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  部 分 ;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8-27 00:00:00-2026-09-10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关仲
咨询电话 13904716580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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