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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为呼伦贝尔农垦免渡河农牧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一批报废农机具转让,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废钢铁1600.00元/吨,预估重量约为12.40吨,最终交接时以拆解后废旧钢铁称重过磅为准。(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呼伦贝尔农垦免渡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呼伦贝尔农垦免渡河农牧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一批报废农机具转让,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评估价废钢铁1600.00元/吨,预估拆零变现废旧钢铁重量约为12.40吨,最终交接时重量以拆解后废旧钢铁称重过磅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重量、规格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请各意向方勘验时自行做好拍照、记录工作。挂牌底价为标的每吨单价,最终交割的总重量以过磅为准,过磅地点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后共同指定,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转让方提供的文件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现处于报废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标的存放地点详见明细表,因标的存放地较为分散,无法集中勘验,请意向受让方知晓并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程刚13847065858。
5、本次转让标的存放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农垦免渡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拆解、称重,拆解、称重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负责,称重时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同时在场。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转为预付交易价款以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资产移交过程中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价款时,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将价款交纳到中心方可继续拉运。
6、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所得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收取。最终实际成交金额=钢铁称重实际交接重量*最终成交价,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受双方所出具的交接清单中登记的拉运数量总价值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多退少补,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结算)。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最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过磅为准,最终价款由中心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记载有实际过磅重量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进行结算。如实际过磅重量对应应交纳的交易价款超出保证金金额,最终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的金额补交预付货款到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预估重量超出实际过磅重量,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退款金额=(预估重量-实际交接重量)×每吨挂牌底价×(1+增值率);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100%。
8、最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实际交接重量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服务费账户;如预估服务费金额超出按实际交接重量计算出的服务费,则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服务费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9、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①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②营业范围中含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公安部门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登记证备案范围须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现场勘验承诺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中心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称重、拉运、清理现场的工作,称重完毕后转、受让双方向中心出具《资产移交确认书》后,中心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结算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同时受让方应在收到交款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资产移交确认书》中的实际过磅数量对应的金额,向中心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差额部分,中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双方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5、如标的涉及分解,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过磅、分解、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将受让报废零配件冒充完好零配件对外销售,如违规处置引发一切纠纷、安全及法律责任,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勘验地址:呼伦贝尔农垦免渡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各连队;标的存放地较为分散,无法集中勘验,请意向受让方知晓并提前预约勘验(详见明细表)
勘验联系人:程刚13847065858
1.受让申请书(免渡河).doc
2.现场勘验承诺书(免渡河).doc
3.授权委托书.docx
4.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5.资产移交确认书(免渡河报废资产).docx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上述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交易价款以及服务费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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