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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临高县南部水厂及临城水厂项目结余土方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7HN1144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挂牌终止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8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25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临高县南部水厂及临城水厂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数量
(m³)
评估价
(元)
挂牌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5280.45
32220.24
3
标的情况
位于临高县南部水厂及临城水厂合计5280.45m³土方资源,为块状构造黏土,满足《建筑用石料类》(GB/T0341-2020)的标准。一般用于制砖及建筑回填土使用。详情见评估报告明盛评报字[2026]第0764号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挂牌数量不符,则转让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3.在交货前,转让方所售标的物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所售标的物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标的物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标的物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4.本次挂牌单价包含增值税。
5.意向受让方提交竞买申请前,须仔细研读本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与标的全部公示信息,全面知悉本次交易资格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判定自身是否符合受让资质;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仍参与竞买,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各项费用、交易风险及经济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它未尽事宜按《购销合同》执行。
评估情况
32220.24元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21日
评估机构
海南明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临高新调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MNMM8X6
注册地: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中心渔港办公区01号
法定代表人:邱启殷
转让方决策文件
1.海南临高新调渔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5次经营班子(扩大)会议会议纪要(〔2026〕5号)
2.海南临高新调渔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6次经营班子(扩大)会议会议纪要(〔2026〕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临高县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票据开具约定:本次标的转让价款分两类票据出具。
(1)转让方出具约10400元(最终开票金额以实际为准)转让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剩余部分转让金额,由临高县财政局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受让方须按照规定流程完成非税款项缴纳。
5.标的资产所有拆卸、搬运及运输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交割
按《购销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样本)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2026年8月25日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多退少补,项目结算并完成所有付款工作后,由转让方退回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购销合同》约定自行结算。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4.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临高县南部水厂及临城水厂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6年8月25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用于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以标的挂牌数量作为基础计算,受让方应缴纳的服务费按竞得的成交总价的5%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挂牌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8月12日上午9:00
8月26日上午9:00
1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麦先生66558007,交易一部符经理6655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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