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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湖南湘勤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7316856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争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深国策估字FCS[2026]070037QY(PH)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和风险提示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出租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调整经营业态。
3.不得从事有噪声、环境污染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业。
4.出租方不提供承租方的停车位。
交易 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按季度支付。受让方应当自签署《租赁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季度租金(按系统提示缴纳),承租方已交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抵首季度租金,多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之后支付的租金应在每届期满前1个月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押金在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承租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
8、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7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房屋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承租方制定的房屋装修方案需取得出租方同意后,采取“来修去丢”的原则,文明装修,并确保装修期间自身和周围人员财产的安全,因承租方装修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因不可抗力或合作承租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出租方对其装修费用不予补偿。
6、承租户对标的房产的装修须按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
7、承租方不得对所用房屋进行加建或扩建。
8、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20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定《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按约定支付租金),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成功竞租且不存在退还情形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租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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