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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房产已办理不动产证书(本次出租房产与其他建筑幢在一个房产证上),由于房产证无分户面积,本次房产出租面积为测绘公司实地测量,实测房产面积可能与房产证面积有误差,租赁期间涉及与房产面积有关的费用按公告实测房产面积为依据计算。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同时自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招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承租方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均不允许租赁经营。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负责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4、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取暖期室内温度较低情况,承租方自行联系热力公司,出租方不对室内温度较低所引发的情况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7条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7、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6年8月15日,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须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报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1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4)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赁开始时间接续上一租期。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意向方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勘验完毕),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须上传资料清单要求的所有资料。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租金、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押金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及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出租方在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方非原租户的,移交时间不早于2026年8月31日)。
4、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履约保证金)。
5、承租方房屋使用要求:
(1)承租方经营项目以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为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师生和家长交通秩序;
(2)承租方经营不得影响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3)承租方必须确保安全和消防安全,国家明令禁止行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餐饮、娱乐场所、洗浴中心、仓储运输单位、养老院,均不允许租赁经营;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
(4)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经营项目,如尚未办理营业执照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出具承诺书。
6、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费用按商业标准收取)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7、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8、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标的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标的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10、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11、最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分租、转借给他人。
12、本次房产按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13、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4、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
承租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1、缴纳:金额27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和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行为且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并将剩余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方。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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