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包头市白云矿区矿山小区原银行营业室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308)
  • 包头市白云矿区矿山小区原银行营业室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308)

包头市白云矿区矿山小区原银行营业室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308)

报名
未开始

0 人关注33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230,085
保证金 46,017
房屋建筑面积153.39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2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06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寇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8158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资产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包头市白云矿区矿山小区原银行营业室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2627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2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06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包头市白云矿区矿山小区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53.39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1层
房屋户型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中 装修情况 原银行储蓄所,简装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原银行储蓄所
其他情况
转让底价(元) 230085.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联系人:燕经理

联系电话:0472-5183095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方有完全的处置权,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标的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交付前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服务费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 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燕经理 0472-5183095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 转受让双方应当在转让方收到中心与受让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后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服务费由中心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将通过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资产具体资产交接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6、 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最终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在交接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燕经理 0472-518309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7-24 00:00:00 至 2026-08-06 23:59:59
报名手续 报名程序参考如下操作指南:https://nmgcqjy.ejy365.com/zxjj/48280.jhtml;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详询!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46017.00元,截止时间2026-08-0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1、若竞价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7-24 00:00:00-2026-08-0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寇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158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艳经理 13664816111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