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关注1667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云南物流产业集团和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一批转让
资产类型
二手车
转让底价
175.3 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 让方 情 况
转让方
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物流产业集团和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083289574X
注册地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社区现代国际综合物流中心电子及信息产品物流功能区工业一区二幢5层503室
负责人
李志鹏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决定
批准机构
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28日
核准(备案)单位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文号
2026-32
核准(备案)日期
2026年7月7日
标的情况及列表
本项目转让车辆共计48辆,车辆规格型号、行驶里程等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下载“车辆明细表”。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按现整体进行转让,不包含机动车号牌。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受让机动车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购车、过户、跨区转籍等相关政策规定,转让方不承担成交机动车不能转籍的责任。
3.根据《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禁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列入《昆钢公司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意向受让资格。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存放现场进行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在报名时提交,视为接受转让资产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及瑕疵等),不再另行对转让资产进行验收。
6.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7.本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网站公告为准。
8.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包含: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网络电子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成交价【5%】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二、资产交付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车辆交付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由双方前往最近的车辆管理机构完成车辆的变更过户或提档手续,视为车辆交付手续办理完成。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变更过户或提档手续,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让方逾期未到场办理交付的,车辆损毁灭失风险自行承担,转让方不负保管责任;受让方按100元/天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并按成交总价1%/日支付违约金。逾期满3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2.车辆只能以受让方名字进行过户,受让方不得提出更名要求。
三、本次资产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机动车办理过户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现状与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不一致的,由受让方自行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成前车辆存在的车辆脱检、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次处置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委托云南鑫安达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安宁市车管所)配合受让方办理,费用包括:
(1)过户代办费:100元/辆;
(2)市场服务费:
大型汽车(黄牌、新能源)的市场服务费为310元/辆;
小型汽车(蓝牌货车、新能源货车)的市场服务费为170元/辆;
小型汽车(蓝牌客车、新能源客车)从注册登记日起,至转移登记日止。八年内(含)的小型微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微型轿车、小型面包车的市场服务费为220元/辆;
小型汽车(蓝牌客车、新能源客车)从注册登记日起,至转移登记日止。超过八年的小型微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微型轿车、小型面包车的市场服务费为150元/辆;
摩托车的市场服务费为110元/辆。
以上费用由受让方在过户时向云南鑫安达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机动车办理过户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2.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质量、外观、外廓尺寸、货箱尺寸、轮胎规格等)存在差异或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保证金交纳账户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保证金缴纳金额
20万元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云交所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和谐辆车保证金”字样,如:“张三和谐辆车保证金”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及被列入《昆钢公司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车辆明细表.pdf 报名材料.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
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3层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17529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7:00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呈贡马金铺、安宁昆钢建设集团(具体详见车辆清单)
展示及踏勘时间
公告期间内
踏勘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18213572763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