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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为6台报废车辆,且闲置较长时间,无法正常点火启动查看行驶里程,无法满足正常办公出行需求。根据评估报告所示,标的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标的情况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2、明细表、展示图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务必现场勘探,具体标的车辆实物、数量、品牌等以转让方现场划定为准。
特别 告知
1、标的为6台报废车辆,其中3台转让方已自行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均已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让方在拆解后须向转让方提供该3台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拆解前后影像资料;另3台车辆未办理注销登记,受让方须在拆解后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向转让方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拆解前后影像资料。上述未注销车辆中包含2台纯电动车,受让方拆解时须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拆卸后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合规处置,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如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处置废旧动力电池的,由此产生的安全、环保及法律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成交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车辆的拆解作业,并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拆解前后影像资料等转让方要求的全部验收材料后,转让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本次标的为整体打包转让,不得拆分,具体实物、质量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4、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公告图片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解除交易、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本次交易资产的拆解、搬迁及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拆运后场地清除需符合转让方要求,以上费用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一旦进场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包括不限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成交后,交易机构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转让标的成交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成交价款对应发票(具体税率及开票方式详询转让方)。
1、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并按要求交纳完全部款项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办理。
3.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拆除回收运输资质及能力或聘请有相关资质能力的施工团队进场交割。受让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整个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必须实施全程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和赔偿均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在拆除、拉运标的实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转让方和其他第三方的资产、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不得损坏,如有毁损受让方须照价赔偿。在拆除、拉运过程中确需拆除转让方或第三方一些设施设备的,应获得权利人的同意,并在拆除、拉运工作完成后及时恢复其原状。拆除完成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将场地垃圾清理干净,转让方经验收未达拆除目的,有权要求受让方进行整改。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将车辆和手续交于受让方后,受让方应无偿为转让方办理报废及车管所注销手续。
6、未经转让方允许,受让方不得驾驶标的车辆上路行驶。
7、报废车辆由受让方办理好车辆回收销户手续。接车后所产生的拖车费、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相关的安全责任、环保责任、交通违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逾期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委托重新挂牌再次转让。
8、报废车辆如需跨省异地报废,受让方须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合法合规的手续。如因手续不齐全导致未能如期进行报废车辆回收工作,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委托重新挂牌再次转让。
1、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自愿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现状竞买,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2、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报名前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风险客户”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6-04/17/article_2026041710103259055.shtml),并愿意遵守其中条款和管理要求。
3、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1、缴纳:金额32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 )标准,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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