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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处场地整体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4122)
  •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处场地整体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4122)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处场地整体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4122)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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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10000元/年
保证金 200,000
租赁期限8年
租赁面积1210.00
承租押金首年一个月租金(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租金支付方式成交后一次性付清前三年租金;第4-8年度租金按年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5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0195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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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处场地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61779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15(首次挂牌截止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延期1次。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 合计1210㎡ 租赁期限 8年
租金支付方式 成交后一次性付清前三年租金;第4-8年度租金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租赁期前三个租赁年度的年租金按本次成交价格执行;自第四个租赁年度起,出租方每满三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开展租金评估,租金调整周期分别为第4至6租赁年度、第7至8租赁年度,各周期内年度租金收取标准均取本次成交年租金、当期租金评估价二者孰高值确定。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首年一个月租金(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其他情况

1、该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                

2、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防火安全、用电安全、治安等一切法律责任负全责。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需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出租方将终止履行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限定用途为M1类小型乘用车充换电站建设运营,严禁开展其他车型充电相关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变更标的使用用途,亦不得将场地闲置。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报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本标的规划使用相关要求,须具备充换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相关配套实施能力,可按规范完成场站充换电配套设施落地建设;同时承诺自持运营本租赁场地,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场地整体转租、转包,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经营。

4、出租方可在项目结束后向承租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税率为9%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5、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1个月租金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全额退还承租方。

6、出租标的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供热、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0800元/首年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11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中和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310000元/首年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5919162714

注册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安信街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凯

机构性质:国有企业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2026.5.8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租赁期内,若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建、转租,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无偿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因出租标的规划用途(证载用途)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的标的租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1、出租方可在项目结束后向承租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税率为9%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一次性付清前三年租金;第4-8年度租金按年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充换电设备或动力电池品牌的正规合作、授权或供货证明文件;

3、具备企业近三年内已落地的同类充换电站项目业绩证明(含项目合同或项目落地佐证材料均可);

4、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出租标的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供热、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1个月租金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全额退还承租方。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及承租方资格审核

1、审核材料提交时间:7月13日下午13:30-15:30;7月14日上午9:00-11:00

2、提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阳明滩大道3380号

3、现场展示联系人:逄女士0451-51997292

4、所需提交材料:

(1)加盖企业鲜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充换电设备或动力电池品牌的正规合作、授权或供货证明文件;

(3)企业近三年内已落地的同类充换电站项目业绩证明(含项目合同或项目落地佐证材料均可);

(4)意向承租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请意向承租方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展示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承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出租方加盖公章、承租方加盖公章的《项目经营用途确认书》。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2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首年)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7-09 09:00:00-以网站显示为准 延时竞价周期
(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项目经营用途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那先生
咨询电话 0451-87200195、0451-8720013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举报投诉电话 0451-87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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