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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2025年8月5日
2026年6月17日
2025年11月27日
转出方名称:北屯新建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13999456758
重大事 项披露
/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为报废公交车15辆及报废旅游大巴车1辆,报废公交车均为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混合动力,启用年代均为2013年6月,整备质量均为11700kg;报废旅游大巴为厦门金龙旅行有限公司制造大型普通客车,柴油启用年代为2011年6月,整备质量 8410kg。
2.车辆大本所有人为北屯得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师市交通运输企业合并整合方案的批复》,北屯得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已合并整合至北屯新建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北屯得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由北屯新建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
3.本次车辆公里数以实际移交车辆时的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须持意向受让方盖章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报废销户资料提交至转让方 ,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进行报废处置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6.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报废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2.992万元。
2.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提示: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资产标的基础上对转让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资产的承诺。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3.公告期满后,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竞价阶段该保证金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待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4.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1)采用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但该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期内未能有效报价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新疆产权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的,由该意向受让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资产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产生最终受让方后,如该受让方未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过户等情形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因转让方过错导致的除外。6.意向受让方或最终受让方违约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2)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3)新疆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以上款项仍不足以弥补新疆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7.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8.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以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关交易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交易价款或赔偿款项不足的,由受让方补足。
踏勘确认书.pdf
实物资产受让方报名资料【2025版】.rar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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