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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商银行呼和浩特回民区支行持有的恒茂海西大厦资产转让/出租项目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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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面议
保证金 0
房屋建筑面积29733.98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07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包经理
联系电话:
0471-3969694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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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项目名称 内蒙古农商银行呼和浩特回民区支行持有的恒茂海西大厦资产转让/出租项目询价 项目编号 N0297FC268866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路42号70米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29,733.98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期限 2006年12月7日起2046年12月7日止
房产证号 蒙(2023)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109615号、蒙(2024)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15282号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房产有租赁,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装修情况 底店精装其他为简装
抵押情况 房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配备电梯
租赁要求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计5年,合计60个月,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二、租赁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资产完好无损且无违约情形的,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三、经营限制要求

  本次租赁标的暂无禁止准入行业与使用用途限制,承租方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按期预付模式,具体支付周期、缴款时限、逾期违约责任等细节,在正式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承租方准入条件及核心履约要求

  (一)排除主体限制:原承租人、抵债义务人及其全部关联企业、关联自然人不得参与本次出租询价报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承租资格。

   (二)在先转租承接义务:本次租赁标的现状附带合法有效且尚未履行完毕的转租合同,意向承租方一经确定中标并签署租赁合同,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标的现状与相关风险,须完整概括承继前述转租合同中原出租方全部权利与义务,严格恪守原有转租合同全部约定,自行负责次承租人日常管理、租金收缴、纠纷处置及全部经营风险,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要求减免租金或单方解除本次租赁合同。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紧邻海利尔西路主干道和公交站牌,周边汇集京源港国际汽配城、利丰汽车销售商圈成熟,多处居住小区的双重优势,商住楼,生活更加便捷和舒适。极具投资潜力的商业地段,所处商业地段极具发展潜力,周边配套设施俱全,无论是开展零售、餐饮还是其他商业活动,都具备天然的客源优势;标的面积29733.98平方米,可根据不同商业需求进行灵活的空间规划与布局,操作空间大,可满足多样化商业经营模式,产权清晰明确,目前处于出租状态。

项目坐落于回民区海拉尔西街中段,工农兵路东侧,官方四至界定:东至:昌盛小区居民住宅区、社区内部道路;南至:城市支路那日斯巷,沿街底商、小型商超;西至:工农兵路(城市次干道),对面为恒茂汽车产业园、特斯拉销售中心、大型地面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站;北至:海拉尔西街(城市东西主干道,双向六车道),临街无遮挡,展示面开阔。用地红线退让:北侧临海拉尔西街退让12米,西侧工农兵路退让8米,东、南侧退让6米,配套沿街广场与停车区域。容积率1.3。

转让底价(元) 面议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回民区支行

联系人:贾敏

联系电话:18504714291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转让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转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4、如果由于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转让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股交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否则,我方将承担股交中心损失;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意向方需实地沟通尽调,报名及视作知悉并接受资产全部瑕疵风险。

2、询价资产,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询价仅为意向方征集,具体以项目正式交易公告为准;

3、本次询价项目,接受意向方报价,各意向方可根据自身尽调了解的情况,报出意向价格;

4、标的资产单宗询价,具体资产详见资产清单。


受让方资格条件 原承租人、抵债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允许参与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6、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7、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9、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幷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10、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1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2、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4、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5、房产转让适用: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2)标的对应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意向受让方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7-01 09:00:00 至 2026-07-07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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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包经理
咨询电话 0471-3969694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8:00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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