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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23.0769%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204240005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团泊大桥收费站南侧津团公路东侧一楼116室
法定代表人:徐剑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65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10-19
经营期限:2016-10-19 至 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房地产
主营业务:房地产
职工人数:10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 否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中昂(重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76.9231%
2、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3.0769%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中建银(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月17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78635.49
40802.06
负债总计
104665.97
净资产
-26030.48
-63863.9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4737.81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截止2020 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78429.14
负债总额(万元):105378.93
所有者权益(万元):-26949.79
营业收入(万元):114918.50
净利润(万元):-657.82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47558.85
负债总额(万元):132933.45
所有者权益(万元):14625.40
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万元):5690.77
2021年1-12月净利润(万元):1340.08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23.0769%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1500
是否需要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金处置方式:交易双方签署《企业产权转让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与转让有关的其他条件: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股权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股权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股权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股权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交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过户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中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本转让公告内容。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竞价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6、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企业产权转让合同》;《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如有)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并保证该等交易价款来源合法
7、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独立地做出参与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文本及其他交易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巨山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00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中昂集团天津团泊湖处置退出的批复》(信司发〔2022〕12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23.0769%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23.0769%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774 杨小姐 0755-83690586 陈先生 0755-26577972 刘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3010122002131469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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