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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帝景汇教培综合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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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帝景汇教培综合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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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75,415,700
保证金 500,000
房屋建筑面积31063.08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6-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22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毛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25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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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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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帝景汇教培综合体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261842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25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2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帝景苑1#C1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合计约31063.08平方米(包括地上1-6层135个商铺建筑面积17581.45平方米;地下两层车位及车库、仓库建筑面积13481.63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管理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2013年6月24日至2053年6月24日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房产类型 综合用房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负二层至6层
房屋户型 商铺 房屋朝向 南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标的部分出租,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存在抵押,标的转让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核心城区、交通便利、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
转让底价(元) 754157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鸿汇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鸿汇实业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坐落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帝景苑1#C1,资产包括地上1-6层135个商铺,商铺合计建筑面积17581.45㎡,其中1层12间合计建筑面积1523.66㎡,2层24间合计建筑面积3127.74㎡,3层24间合计建筑面积3174.71㎡,4层25间合计建筑面积3251.85㎡,5层25间合计建筑面积3251.59㎡,6层25间合计建筑面积3251.90㎡,商铺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地下两层共268个车位、25个车库及4个仓库,权属证明为销售合同及税票。以上资产整体转让,资产详细信息参见附件清单。

2、标的状态:本次转让标的部分为租赁状态,部分为闲置状态。标的已出租商铺38户,其中地上一楼出租6户,出租面积1010.01平方米;二楼出租23户,出租面积2882.05平方米;四楼出租5户,出租面积590.17平方米;六楼出租3户,出租面积678.21平方米。地下出租车位7个。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租期届满(现租户主动放弃租赁标的物的除外),租赁相关事宜包括续租或腾房等须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前自行尽调了解。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告知现有承租人,承租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本次转让标的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次标的转让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成交价款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收到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成交资产的抵押登记。

4、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抵押权人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7、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根据转让方及抵押权人共同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双方指定银行账户。

4、抵押权人自收到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成交资产的抵押登记。转让方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4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资产交付并过户给受让方,如遇不可抗力或非甲乙方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时间相应顺延。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或现有承租方按约定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预约勘验,联系人:方经理 19847105883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6-25 09:00:00 至 2026-07-22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增价幅度(元) 10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最终受让方按成交金额的0.5%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资产清单(公告附件).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毛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25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艳英 13664816111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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