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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竞买补登公告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资产”)已于2026年6月25日17时起至2026年6月26日17时止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ejy365.com/)对【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竞价结束,仅有一名竞买人【天津观湖睿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报名并出价竞拍,现刊登竞买补登公告,公示本次竞价结果以及补充征询新的竞买人,本次竞买补登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资产
【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截至转让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不含当日),标的资产债权合计17,571.49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2,445.67万元,相应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费用、利息、违约金及滞纳金等以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可能存在计算差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余额、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费用金额等,下同)与表格所列金额不一致,或者与获得司法裁决、执行支持的债权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具体以法院裁判文书及标的资产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
(一)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由我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标的资产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标的资产保管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内具体安排详见《资产转让协议》。
(二)其他重大事项及瑕疵披露详见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披露的竞买公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及《资产转让协议》。
三、挂牌价格
竞买起拍价:【130,226,635.02】元,保证金:【19,533,995.25】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付款方式为 一次性付款。
四、竞买结果
本次竞买活动结果如下:报名人数 1 人,出价人数 1 人,竞买人【天津观湖睿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价次数 1 次,报价为【130,226,635.02】元。
五、补充征询新的竞买人
(一)竞买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除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告期内,新的竞买人通过新疆资产资质审核后,应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19,533,995.25元)到新疆资产指定收款账户(户名: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11555000000277938,用途: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保证金),我司将重新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各竞买人。
六、异议的受理
(一)根据竞买规则,新疆资产现对竞买结果补登3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3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新疆资产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经新疆资产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二)如在公告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未征询到新的竞买人,则与【天津观湖睿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确认成交。
联 系 人:迪女士
联系电话:0991-353204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20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91-3055012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竞买公告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月25日17时起至2026年6月26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ejy365.com/)对【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了截至2026年4月30日(不含当日)的标的资产本金余额、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费用;
2.上述标的资产情况仅供参考,可能存在计算差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余额、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费用金额等,下同)与上述表格所列金额不一致,或者与获得司法裁决、执行支持的债权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具体以法院裁判文书及标的资产文件确认的计算方式为准;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特别提示:
1.竞价标的资产及质押情况请到标的资产单位进行了解,未实际进行了解和对债权、质押现状进行查看、核实的,视为全部认可;
2.竞价标的资产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各竞价人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3.2026年4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6)新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
4.标的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
5.本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竞买文件。
二、交易条件
意向竞买方需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标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竞价前,意向竞买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
三、竞买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人不得是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竞买人不得是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竞买人不得是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竞买人不得是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竞买人不得是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
6.竞买人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标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满足国家关于资产受让相关要求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标的资产转让的金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7.竞买人不得是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8.竞买人不得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9.竞买人已经足额缴纳保证金。
参与竞价前,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资信材料,并经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报名和参与方式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17时。
报名时间:有受让意向者请于2026年6月24日17时前通过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系统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按照《竞拍须知》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19,533,995.25】元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情请登录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站查询。
五、咨询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标的资产情况,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17时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8:30,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991-3532042
联系人:迪女士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20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991-3055012
2026年6月17日
竞买须知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月25日17时起至2026年6月26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ejy365.com/)对【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转让的标的资产为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转让方对所转让的资产的事实状况及法律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转让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根据自行调查结果作出购买行为和承担相应后果,未实际进行了解和对标的资产、质押物现状进行查看、核实的,视为全部认可。
3、竞价标的资产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各竞价人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本公司提供的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资产信息与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竞买价不作调整。
一、转让方、转让标的及过渡期安排
转让方: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
过渡期安排: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由我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过渡期内管理、维护、处置标的资产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标的资产保管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过渡期内具体安排详见《资产转让协议》。
二、竞买公告
我公司已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ejy365.com/)对【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项目发布《竞买公告》,公布公开竞价标的资产的名称、数量、竞价时间、我公司联系方式等。
三、竞买人条件
四、竞价方式及成交规则
1.本次公开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及参加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成交。
2.标的资产起拍价:【130,226,635.02】元,保证金:【19,533,995.25】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3.竞价时间:2026年6月25日17时起至2026年6月26日17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ejy365.com/)系统时间为准)。
4.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根据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对买受人收费,收费标准为按实际成交金额(不分段计费)的比例收取,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按成交金额的0.1%收费;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8%收费;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按成交金额的0.06%收费;超过3亿元以上,按成交金额的0.05%收费。
五、有效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作出的高于或等于当轮起报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竞买人应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按《竞买须知》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公开竞价活动的网络报价。
六、保证金规则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叁万叁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伍分(小写:¥19,533,995.25元),竞买人应于2026年6月24日17时前按规定的方式缴纳保证金。是否足额缴纳保证金为竞买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一)缴纳方式
1.保证金需在2026年6月24日17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11555000000277938,用途: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项目保证金)。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期间不计利息。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二)锁定期限
保证金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如果竞买人竞价成功即为中标方(即标的资产竞得方,以下称买受人),以买受人名义与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并不计利息地相应冲抵本次公开竞价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2.若竞买人竞拍失败,保证金将在公开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如竞买人出现违反本竞价规则及本竞价文件规定的情形,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转让方所有: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竞买文件;为压低竞价,胁迫、利诱其他意向竞买人,令其放弃参与本次竞价的机会;与参与竞价的其他竞买人通谋,压低竞价金额;以及其他扰乱竞价秩序的,或恶意搅乱竞价活动的行为;
2.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3.竞买人未在拍卖成交后 五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及《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未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价款及其他费用或放弃付款或未付交易服务费;
5.当只有一人报价,转让方补登竞价公告后,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转让方就公开竞价标的资产组织第二次公开竞价时,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不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的;
6.其他情形,以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相关拍卖规定为准。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 五 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 五 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账号:11555000000277938)。
八、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买受人需在竞买成交后 五 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所在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20楼)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若竞买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
转让方与买受人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版《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九、转让通知
买受人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就标的资产转让的事实,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将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送达工作由买受人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公司予以配合。具体债权转让通知内容以最终签署版《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十、重大事项披露
1、拟处置标的资产涉及的债权及债权项下的质押物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以转让方和买受人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准,但不得低于挂拍价格,本项目交易价款为场外结算,账户以转让方指定账户为准。
3、拟处置标的资产已进入诉讼/执行阶段的,本次转让时,该标的资产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
4、标的资产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其中,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作出(2026)新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
5、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破产清算受偿为零的风险。
6、该标的资产项下的质押物可能存在在先查封或质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7、未诉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涉诉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被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8、标的资产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9、买受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基准日(以相关文件为准)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0、买受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1、竞买人被确认竞买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拍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2、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的 五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13、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4、竞买人须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并在对此项目做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15、拟处置标的资产处于诉讼/执行状态中的,已支付的诉讼费用买受人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6、买受人需承继支付的其他费用:在过渡期内的任何期间,转让方在管理、维护和处置标的资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为资产管理、维护和处置及为完成本次交易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顾问费、差旅费等。
17、服务协议:指转让方签署的或由转让方自其任何前手承继的为管理、保全或处置标的资产而与任何中介机构签署的尚未终止或存在争议的相关服务协议或合同,买受人不承继转让方前述服务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并在付款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的,则转让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
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买受人应按转让方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如转让方再行采用其他方式处置本次竞买标的资产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买受人本次竞价的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2、要求买受人继续与转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约定履行义务,并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四】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在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前,转让方有权不向买受人移交标的资产,由此产生的额外的费用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如上述违约金、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等相关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受到的实际损失,转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一)无论转让方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转让方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转让方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60】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二) 因买受人过错导致无法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资格不符合公告及本须知明确的竞买人条件的、或违反竞价规则和资产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或恶意搅乱竞价活动的行为、或提交虚假竞买文件的、或为压低竞价,胁迫、利诱其他意向竞买人,令其放弃参与本次竞价机会的、或与参与竞价的其他竞买人通谋,压低竞价金额的、或买受人拒不配合转让方履行反洗钱义务或买受人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等),转让方解除与买受人的竞买关系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按转让方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如有)。
(三)为避免疑义,如存在转让方在解除了竞买关系后需向买受人退还任何余款的情况的(例如,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在扣除了转让方有权没收的保证金、违约金及赔偿款等尚有剩余的),转让方原路无息向买受人退回该等价款。
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转让协议》且合同生效后,如存在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应按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相应条款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2.参与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后,须按照本须知第三条要求配合转让方所履行必要的资信审核程序。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转让方的《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一旦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则视为知晓并认可相关规则并接受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
5.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须经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买受人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
6.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7.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资产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8.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转让标的资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
9.各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转让标的资产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资产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别提示,竞买人应亲自或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查看,在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后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0.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转让方对各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严禁竞买人向参与组织竞买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公开竞买有关的信息。在公开竞价期间,不得邀请参与组织公开竞价的有关人员到竞买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竞买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2.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竞买的相关纪律,在参与竞买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买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报价。
13.如发现竞买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竞买资格或成交资格(或待定成交资格)。
14.转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经通知撤回竞价或中止竞价,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修改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15.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价前如实向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转让方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转让方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转让方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6.此项目最终成交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公开起拍价格。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等于或高于起拍价格,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转让方同时在其对外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补登公告,公告有效期限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资产再次进入公开竞价程序,第一次竞价的竞买人须参与第二次公开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本《竞买须知》不构成任何要约,转让方与买受人之间权利义务履行以双方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其附件为准。18.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本《竞买须知》由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以本公司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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