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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标的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证号:房地权证池字第201300023A号),证载规划用途为艺术楼、证载建筑面积3,200㎡、混合结构;原师范食堂建筑面积200㎡不在产权证内,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资料。
2、出租标的通水、通电,配备电梯一部,已装修(本次评估不含室内装饰装修)。
出租方名称:池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05033267B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520号北楼6F
法定代表人:严艳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2、特别提示(1)出租标的原租赁期已到期,原承租方已暂停经营。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本次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出租标的装饰装修为原承租方承建,本次评估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出租方将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3、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4、交易签约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样本).pdf
特别 声明
池州市九华路2号(原师范艺术楼)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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