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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科楼、第四住院部部分区域自助洗衣机场地整体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61595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6月1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7月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48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租赁面积
共计11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费用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成交年租金的3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承租方临时使用)
是否设置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要求
1、出租用途要求:投放自助洗衣机。安装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学生公寓各指定位置,具体点位分布须根据出租方实际情况和需求做相应调整。设备安装、选址须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水电改造及电表水表由承租方承担)。安装数量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
2、安装模式:自助支付+洗衣机。
3、安装方式:在学生公寓每层楼晾衣间安装自助支付洗衣机,配合安装空气开关,电线90%以上暗线铺设,做到标准、安全、美观。
4、设备要求:
①承租方使用洗衣机必须具备标准洗、快速洗、大件洗、单脱水等功能,容量为5.5公斤及以上,洗衣机最大功率(甩干)不得大于500w。
②承租方成交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样机,待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时间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安装前,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中国强制性产产品认证等证书交至出租方。
③洗涤服务费必须用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收取。有线上线下服务热线、具备一键呼叫客服功能。支付平台具备洗衣过程跟踪管理(包括手机定位空闲机器实时查看洗衣进程、洗完提醒)等功能。
④承租方使用设备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不服从出租方相关部门监管,由于承租方的问题导致合同终止,在合同终止后15天内,承租方必须将所有机器搬走,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其全部机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⑤.服务期满后,承租方在未经出租方同意下,不得私自拆除任何装修设施。
5、维修要求
①承租方必须有稳定、强有力的维修技术队伍,负责自助洗衣机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营。确保自助洗衣机每天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须认真负责做好各项管理的配套服务、洗衣机消毒记录等公示工作,安排专门维修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日常清洁消毒等维护保养工作。
②客服电话24小时服务,当学生使用自助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只需拨打热线电话,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如产品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现场抢修,维修人员保证24小时内完成;若无法解决时,必须提供同类产品,确保正常使用。维修范围:包括所有归承租方单位经营和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
6、价格要求
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自动洗衣机的服务收费标准应为;单脱水1元/次不低于5分钟、快速洗2元/次不低于20分钟、标准洗3元/次不低于30分钟,大衣物洗4元/次、5元/次均不得低于40分钟。
7、其他要求
①承租方必须定期对洗衣机清洗、清洁、消毒。
②承租方必须定期进行(漏电、漏水)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洗衣机发生的一切事故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承租方后续经营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洗衣机使用方法、收费标准目录必须上墙公示。
④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对洗衣区建设做整体的规划布局。全额出资完成设备投放、安装、装修及其它水、电配套工程(包含水表、电表),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器)装置由运营方提供并派专业人员安装,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出租方只提供基本的水电接口,承租方在施工前应详细规划安装施工图、电缆线走线图和给排水图并报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做到标准、安全、美观,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⑤项目成交后保证投放的所有洗衣机设备通过3C认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84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6年3月31日
评估机构
哈尔滨地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挂牌底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年5月7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洗涤服务、自助洗衣服务或相关内容;
2、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自拟承诺书:已知并确认公告(包括安装模式、安装方式、设备参数、服务要求等)全部内容,项目成交后保证投放的所有洗衣机设备通过3C认证。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水费及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统上传报名的所有纸质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内,请提前致电展示联系人确定时间)
2、 展示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48号
3、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女士,0451-8660589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6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7月6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7月6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3)交易须知(签章);
(4)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材料;
(5)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284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3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6月15日09:00-2026年7月7日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x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87200172;庞女士:0451-87200255
举报投诉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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