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黑龙江 湖南 安徽 甘肃 海南 云南 浙江 广西 四川 山东 河南
1 人关注84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标的清单
1、本次拟处置的1台门式起重机和吊具、废轨道等废旧物资,因体积过大,需进行拆卸分割才能确定具体重量。
2、转让标的具体实物以现场踏勘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转出方名称: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清单内披露的标的资产的质量、预估数量、品质等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项目针对资产转让单价增值比例进行竞价,受让方在系统内报价为1.01即各品类成交单价为资产转让单价*101%,以此类推。
4、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单价的确定:
(1)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最高报价为成交增值比例。
(2)本次转让标的以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为各类废旧物资对应的资产转让单价。
(3)本次转让标的高于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增值系数×各类资产转让单价,增值系数即为系统内成交增值比例。
7、结算数量的确定:以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出库过磅计量单作为结算依据。
8、最终成交的交易价款=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
1、成交总价=各品类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量。
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15万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3、资产交接完毕,按各品类实际交付总量计算成交价款。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单价(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6、受让方须在《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15万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湖南联交所收到该笔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受让方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15万元及竞买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8、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9、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退还给受让方;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则受让方需在交接确认文件当日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10、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或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时交纳预付款的,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或应当交纳该款项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资产存放于长沙集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以及标的物拆除、装卸、运输、过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现状为自然堆放,未按品类进行分类,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品类分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转让方明确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4、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的品质、质量、残次品、生锈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否则视为违约。
5、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除、装卸、运输、过磅,标的资产拆除前,受让方需编制科学、合规的拆除方案,并经转让方审查合格,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作业,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6、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7、标的资产搬移、切割、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8、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10、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成交额的3.2%支付。
11、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13、转让方承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设备资产按品类分类堆放和切割、转运等全部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
三、安全施工事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服从转让方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施工管理规定。受让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符的资质和证件,受让方须对施工人员购买保额100万元的意外保险,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全权负责。
2、受让方应当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按品类堆放和按拆除方案施工,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的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施工等,并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施工单位应划施工区域,并做好现场警示,隔离等设备设施,严禁施工人员在警示、隔离设施外活动和堆放物资,施工单位现场须配备安全员。
4、施工现场需配备与其他施工作业活动相符合的灭火器具,如转让方及消防、应急、环保等职能部门现场查验发现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罚金与连带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交易保证金:300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