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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重大事 项披露
一、本次处置的转让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资产,主要为甲醇厂、轻烃储装站、原油稳定装置,该三套装置包含管线、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等,均已报废无法使用且安装在装置上未拆除,部分设备因停产时间过长有缺件、锈蚀现象,存放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拆除装置包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结构平台、电气控制柜、仪表管线、循环冷却系统、排污系统等化工设备及配套设施;本次处置资产包含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本次仅采取拆除方式作为动产处置,不包含所对应的相关不动产物权,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整体拆除并清运所产生建筑垃圾,恢复地貌原状,压力容器及设备需现场拆解并留存影像资料,对厂区中存在工业垃圾需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处置资产以现场踏勘转让方明确(指定)范围内各类物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准,不再单独称重或测量,其中各类金属材质残料上可能有部分非金属残留物,受让方必须一起接收、拆除、清运,不能挑拣。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四、受让方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编制总体拆除施工方案及HSE作业计划书。塔器、钢结构、电气拆除涉及危险作业必须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编制专项HSE作业计划书,施工方案和HSE作业计划书须经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并按要求完成作业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工作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五、受让方责任:承担施工期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介质泄漏、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若造成转让方资产损失,需全额赔偿。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受让报价的认可和接受。
七、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八、该项目竞价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组织拍卖机构为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拍卖地点为网络拍卖平台(www.ppzxchina.cn),拍卖机构联系电话:任先生 13522161404。拍卖服务费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竞价式报名”,“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网络拍卖”,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竞价式报名”在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xjcq.net.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须知》执行;“网络拍卖”在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官网(www.ppzxchina.cn)进行,具体操作规则按照该项目拍卖公告执行。意向受让方须在两个平台完成注册及相关流程。
二、意向受让方通过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价资格后,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价式报名报价时间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当日17:00-18:30,在竞价式报名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至少须参与一次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即为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后续网络拍卖。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内如未出价或未获得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放弃受让,将被取消该项目后续网络拍卖的参与资格。
三、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式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价格确认单》递送至新疆产权交易所。
四、竞价式报名阶段的最高有效报价为网络拍卖阶段的起拍价,网络拍卖阶段产生的最高价为本次项目的最终成交价。
五、凡在竞价式报名阶段进行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均应参与网络拍卖。网络拍卖阶段,竞价式报名阶段中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须及时对起拍价予以应价,未按要求应价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由其他意向受让方对起拍价予以应价,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竞价式报名阶段报价加价幅度:人民币20万及其整数倍。
七、受让方须在标的资产移交工作开始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装卸、运输、场地清理、复建等工作,并通过转让方的验收 。
八、受让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满足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受让方须设置施工人员工资专款专用账户并向转让方所属劳动监察部门报备,并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需配备保额为100万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受让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因支付工资等费用发生争议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若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资源回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平台地址为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
四、本项目整体转让,接受联合受让。
五、受让方需具备化工石化拆除类资质或与具备拆除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附件2),协议须明确主办方,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一意向方仅限与一家拆除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两者不能交叉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联合体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报名。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要求: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分企业资质、经营业绩、技术团队三部分,具体如下: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受让方自2021年5月1日起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附件1。
3.受让方自2021年5月1日至今有在国内石油化工类拆除施工的业绩,有单一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佐证其经验与实力。所有提供业绩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合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相应用户证明以便核实(合同原件备查)。
4.受让方项目经理具有化工/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以上。须提供信息披露日前满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受让方须按照《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规范Q/SY 06521-2022》要求配置项目关键人员,项目关键人员包括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承诺受让本项目后按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受让方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或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七、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
八、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本项目资产处置采取拆卖一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须按照转让方相关要求负责资产拆除工作。为保障拆除施工过程中安全性、专业性,意向受让方须满足拆除资质等相关要求,具体详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公告附件),并须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报废装置项目拆除管理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转让方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
五、资产交割: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如拆除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致使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受让方仍有义务支付不足部分。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方案对接工作。
3.由于标的资产存放区域沟壑交错,道路多以砂石、土路为主,交通风险较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签订《HSE合同》,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4.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除、清运所需人员、装卸、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运输、场地清理、复建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资产交割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6.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若受让方在拆除、拉运转让标的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产权交易所无关。
8.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成交价款的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9.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合同》等。
六、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一、缴纳:金额9339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6-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及项目成交方式、流程要求等,视为在《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三、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获得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报价资格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均不报价的;3.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拍卖阶段未对起拍价予以应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4.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四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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