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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一、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详情:
1、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范畴:
锡林浩特市未来城少儿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巴彦查干办事处华新未来城科普教育基地9号楼三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岩亭。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儿童教育、早教咨询服务;儿童培训、儿童游乐场、儿童职业体验、儿童模拟生活、场地出租、儿童夏令营。公司运营良好,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等情况。
2、核心资产:
①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1#-1-401,独用土地面积1240.35㎡,房屋建筑面积3916.3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2#-3#-1-101,独用土地面积331.83㎡,房屋建筑面积732.67㎡,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2#-3#-1-201,独用土地面积294.49㎡,房屋建筑面积650.2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④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2#-3#-1-301,独用土地面积550㎡,房屋建筑面积1215.0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二、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中对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四、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标的交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并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五、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并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2、通过交易程序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标的交接:转受让双方在收到交易凭证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接,交接完毕后标的资产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受让双方应在交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及不动产权权属变更,变更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标的转让,受让方应按照与转让方与中心的约定承担交易服务费用。
5、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6、交易中心收到股权工商变更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非转让方原因,转受让双方如在交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及不动产权权属变更,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书面转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工作日工作时间
勘验联系人:于先生13604799169
受让申请书.docx
1、缴纳:金额3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6-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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